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電子郵件信箱
u27326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1樓開標室10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履約期限
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次日起10個工作天內交貨完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參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12.(2)】
1.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2.符合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定設立身心障礙福利機關、團體或庇護工場,並提出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全部寄送費用已包含在製作費用內,不另計費。
二、以上金額均含稅,不含稅之預算金額:新臺幣5,333,214元;不含稅之採購金額:新臺幣5,333,214元
三、本案係依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辦理之採購案件,僅開放身心障礙福利機關、團體或庇護工場投標,一般廠商無法參標.
四、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製作規範及履約細節有疑問,請洽詢秘書處保管組主管財物/張書鈞先生(電話:02-23666359)。
五、本案之月曆桌曆印製內容尚未定稿(預計110年9月定稿),請廠商於投標前考量估列於製作成本內。
六、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防疫期間,如投標廠商實地投(參)標,請確實遵守本公司相關防疫措施並全程配戴口罩,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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