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電子郵件信箱
u37686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5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頒定之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1.研提服務建議書紙本一式10份,內頁數不超過30頁,並以中文撰寫為原則,若有專有或單位名詞,得使用外文。請以A4紙張雙面格式裝訂(左邊)成冊,編訂目錄及頁碼,相關圖說得以A3紙張,摺成A4格式大小。價格編列完整合理乙項,請依「廠商報價清單附件-經費明細表」之項目及數量撰寫,填妥後請將「投標標價清單」及「廠商報價清單附件-經費明細表」簽章並裝訂於服務建議書內。
2.本案不含營業稅之採購金額/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04萬7,619元
3.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製作規範內容有疑問,請洽詢秘書處檔案組文獻史料課林小姐(電話:02-23665066)。
4.本案之專書尚未定稿,廠商需於決標後洽秘書處檔案組索取(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以上變動因素請廠商於投標前考量估列於製作成本內。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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