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40800021 已決標公告

總管理處LED燈管更新工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8/07/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發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64,000
原始預算
$ 7,381,500
底價金額
$ 6,091,470
決標折數
63.4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盛耀平
聯絡電話 (02)23666365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聯絡人 盛耀平
聯絡電話 (02)23666365
傳真號碼 (02)33652900
電子郵件信箱 u21016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遇安裝數量短缺時,在契約期間得允許向得標廠商增加採購,採購金額以契約總價10%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7/16
原公告日 108/07/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7/25 16:00
開標時間 108/07/26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室三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內交貨安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機關制訂之規範。
廠商資格摘要 (1)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含電器承裝業登記(E601010)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或照明設備製造業(CC01040)。(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繳納證明。(詳見本案投標須知) ※詳細投標資格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規範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除基本資格外,廠商應附具之其他證明文件如下:(1)、型錄文件及CNS標準的「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測試報告。(2)、投標廠商聲明書。(3)、出席代表授權書(負責人出席則免附)。※請詳閱本案規範※ 二、上述金額均含5%之營業稅,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NTD:7,733,000元,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NTD:7,030,000元。 三、投標廠商如有本採購案規範之疑問,請洽詢本公司秘書處工務組 宋先生(電話:02-23666378)。 四、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 ※本次公告更正內容: 1.招標規範:燈管色溫需求更改。 2.投標須知附加條款32. (2-2-1)更正。 3.截標及開標時間變更(延長)。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5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盛耀平
聯絡電話
(02)23666365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聯絡人
盛耀平
聯絡電話
(02)23666365
傳真號碼
(02)33652900
電子郵件信箱
u21016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遇安裝數量短缺時,在契約期間得允許向得標廠商增加採購,採購金額以契約總價10%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7/16
原公告日
108/07/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7/25 16:00
開標時間
108/07/26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室三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內交貨安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機關制訂之規範。
廠商資格摘要
(1)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含電器承裝業登記(E601010)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或照明設備製造業(CC01040)。(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繳納證明。(詳見本案投標須知) ※詳細投標資格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規範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除基本資格外,廠商應附具之其他證明文件如下:(1)、型錄文件及CNS標準的「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測試報告。(2)、投標廠商聲明書。(3)、出席代表授權書(負責人出席則免附)。※請詳閱本案規範※ 二、上述金額均含5%之營業稅,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NTD:7,733,000元,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NTD:7,030,000元。 三、投標廠商如有本採購案規範之疑問,請洽詢本公司秘書處工務組 宋先生(電話:02-23666378)。 四、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 ※本次公告更正內容: 1.招標規範:燈管色溫需求更改。 2.投標須知附加條款32. (2-2-1)更正。 3.截標及開標時間變更(延長)。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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