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電子郵件信箱
u210169@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遇安裝數量短缺時,在契約期間得允許向得標廠商增加採購,採購金額以契約總價10%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室三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開工日起120日曆天內交貨安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機關制訂之規範。
廠商資格摘要
(1)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含電器承裝業登記(E601010)或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或照明設備製造業(CC01040)。(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 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繳納證明。(詳見本案投標須知)
※詳細投標資格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規範說明※
附加說明
一、除基本資格外,廠商應附具之其他證明文件如下:(1)、型錄文件及CNS標準的「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測試報告。(2)、投標廠商聲明書。(3)、出席代表授權書(負責人出席則免附)。※請詳閱本案規範※
二、上述金額均含5%之營業稅,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NTD:7,733,000元,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NTD:7,030,000元。
三、投標廠商如有本採購案規範之疑問,請洽詢本公司秘書處工務組 宋先生(電話:02-23666378)。
四、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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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更正內容:
1.招標規範:燈管色溫需求更改。
2.投標須知附加條款32. (2-2-1)更正。
3.截標及開標時間變更(延長)。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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