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電子郵件信箱
u775686@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機關制訂之規範。
廠商資格摘要
一、政府核發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為E601020「電器安裝業」。
二、最近一期繳納營業稅款之繳款書收據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主設備(詳本採購規範說明書之三、設備規範(一)~(九))規格審查,廠商投標時須完整詳實填寫規格審查表(附件一)。投標時須檢附前述設備之型錄文件以供審查,並須於檢附之型錄資料上,就規範相容規格以螢光筆逐項逐條標示。
四、若投標型錄規格不符合本採購規範者視同規格不符。
附加說明
一、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NTD:1,134,120元,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NTD:1,134,120元。
二、投標廠商如有本採購案規範之疑問,請洽詢本公司秘書處工務組 馬鈺淇小姐 或 周百鏈課長(電話:02-23666377或03-23666380)。
三、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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