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電子郵件信箱
u775686@taipower.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乙方(廠商)於契約期滿時,須待甲方(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覓妥新承攬商並與新承攬商簽約,而新承攬商正式執行契約後,本契約始失其效力,在本契約失其效力前,乙方(廠商)應繼續依原約條款履行,最長以 2 個月為限。
二、契約期滿前2個月,乙方得函請甲方依原約原條件以換文方式續約1年;惟甲方得視乙方履約情形評估是否同意續約,並以一期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四樓開標室三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1/2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機關制訂之規範。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繳納證明。
附加說明
一、上述金額均含5%之營業稅,不含稅之採購金額為NTD:3,300,000元,不含稅之預算金額為NTD:1,650,000元。
二、投標廠商如有本採購案規範之疑問,請洽詢本公司秘書處保管組蔡傳慰課長(電話:02-23667707)。
三、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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