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9樓
電子郵件信箱
u338879@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訂有「自動延長保險期間附加條款」,延長保險期間之保險金額為新臺幣7億5,567萬572元,延長期間為5個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廠商應先將招標文件之工本費新台幣200元繳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號第58110104900065號,並在『台灣銀行存入憑條』備考欄註明繳款廠商名稱、地址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後,依下述方式擇一購領:1.親自領取2.郵購領取。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802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4/03/04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及出具保單,並防範廠商之圍標行為。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4年1月1日0時起至民國114年6月30日24時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依保險法第43條規定辦理,保險契約應以保險單為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