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電子郵件信箱
u460105@taipower.com.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2年保險期間內納入本案保險單投保之工程,其按工程實績數核算之保險費逾決標保險費部分之保險金額以新臺幣18,774,000,000元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台灣電力公司財務處資產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人工領標:投標廠商應先將招標文件之工本費新臺幣200元繳入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號第58110104900065號,並在『台灣銀行存入憑條』備考欄註明繳款廠商名稱、地址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後,依下述方式擇一購領:
1.親自領取:憑存入憑條收據向本公司指定處所具領。
2.郵購領取:檢附存入憑條收據及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郵之大信封,向本公司指定處所郵購,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時間。
二、電子領標:請上網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
〔其他事項〕
一、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請向本公司財務處資產組提出。
二、本公司廉政電話:(02)2366-7364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三、本公司採公開保險金額及相關保險條件公開招標,訂定底價,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本公司保險費底價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四、履約地點包括台閩地區。
五、本案可以人工方式投標或採電子方式投標,詳投標須知。
六、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七、未來增購權利,係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並依保險單所載「保險費分期交付附加條款」約定核算保險費,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八、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開標地點
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1樓102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2/0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台灣電力公司財務處資產組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1年1月1日0時起至民國112年12月31日24時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依保險法第43條規定辦理,保險契約應以保險單為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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