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電子郵件信箱
u460105@taipower.com.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台灣電力公司財務處資產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人工領標:投標廠商應先將招標文件之工本費新臺幣200元繳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號第58110104900065號,並在『台灣銀行存入憑條』備考欄註明繳款廠商名稱、地址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後,依下述方式擇一購領:
1.親自領取:憑存入憑條收據向本公司指定處所具領。
2.郵購領取:檢附存入憑條收據及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郵之大信封,向本公司指定處所郵購,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時間。
二、電子領標:請上網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標。
〔其他事項〕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請向本公司財務處資產組提出。
二、本公司廉政電話:(02)2366-7364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三、本公司採公開保險金額及相關保險條件公開招標,訂定底價,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本公司保險費底價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四、履約地點包括台閩地區。
五、本案可以人工方式投標或採電子方式投標,詳投標須知。
六、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開標地點
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4樓406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2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台灣電力公司財務處資產組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中午12時起至107年1月1日中午12時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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