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電子郵件信箱
u367779@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樓副樓1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0081500029押標金繳納帳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所有作業(含設備改善、安裝、測試及相關文件等),廠商須於決標次日起90個日曆天內完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參採⼯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廠商應為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營業項目(營業項目代碼):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及配管工程業(E599010)。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其餘詳投標須知4.7資格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預算及採購未稅金額(新臺幣):1,379,300元)
二、決標方式:本案採分項單價及總價報價,全案總價比減、總價決標。
三、本案為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投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
七、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八、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將本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九、本次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其辦理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十、本次招標文件「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附件」及「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更新版次,非屬重大變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