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電子郵件信箱
u677219@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得視用料情形保留於契約屆滿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金額總額20%以內之權利,其餘詳「跨單位集中採購QUALITROL製釋壓裝置壹批」採購規範(115/01/26版)三.(三)。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大樓副樓1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0081500006押標金繳納帳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履約期限
本案契約效期自決標日起2年或累計訂購總金額達契約金額為止,以先到者為準。其餘詳本案採購規範(115/01/26版)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無要求廠商應具備特定營業項目,惟廠商投標時應附具: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其餘詳投標須知4.7資格文件。
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預算未稅金額(新臺幣):12,324,000元;採購未稅金額(新臺幣):14,788,800元)
二、決標方式:本案採分項單價及總價報價,全案總價比減、總價決標。
三、本案為限制性招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投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
七、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八、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將本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九、本案招標文件包括「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請務必將該切結書放置於綜合封內,以免投標文件無效。
十、履約地點:立約商應依訂購單位交貨通知單指定之地點交貨,其餘詳「跨單位集中採購QUALITROL製釋壓裝置壹批」採購規範(115/01/26版)五.(二)。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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