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81400091 招標中 (剩 5 天)

116年既有燃氣機組電力採購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115/08/07 截止日:115/08/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 50,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1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17 - 電力, 瓦斯, 蒸氣及熱水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為漢
聯絡電話 (02)23666808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聯絡人 賴為漢
聯絡電話 (02)23666808
傳真號碼 (02)23684160
電子郵件信箱 u24216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轉售或供製造、加工後轉售之採購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間內(含展延期間),甲方保留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之權利,加計增購(後續擴充)金額後之契約總金額以不超過本案採購金額為上限,其餘詳「116年既有燃氣機組購售電契約特訂條款」第三十六條契約期間。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0081400091-1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13 10:00
開標時間 115/08/13 15: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大樓副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材料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0081400091押標金帳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契約自決標日期起生效,契約期間自接受調度日起屆滿十年之日止;惟依本契約提前終止者不在此限。其餘詳「116年既有燃氣機組購售電契約特訂條款」第八章契約期間及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及購售電契約特訂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發電機組於接受調度日後每月售予之售電度數,電費之計算及調整公式詳特訂條款第二十四條及其附件1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 (3)發電業執照。 (4)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 (5)環境影響評估證明文件。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4.7條資格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發電業執照。 (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 (3)環境影響評估證明文件。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4.7條資格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係依電業法暨其相關子法,及政府能源政策,採購116年既有燃氣複循環機組電力最低為56.7萬瓩,最高不超過69.3萬瓩,換算10年契約期間電力約264.9852億度至327.2097億度,須於116年3月22日以前接受調度。 二、決標方式:本案採單價及總價報價,單價比減,單價決標方式辦理。 三、本案為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曾參與本案投標,且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及規格文件經審查合格廠商,如未變更資規格文件內容者,在參與此次投標時,可免再提出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及規格文件,惟需於「綜合標封或規格標封」內出具「保證函」(1式1份),確認115年6月11日開標所提送之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含澄清文件)及規格文件(含澄清文件)均適用於本案。若全案無新廠商投標或無需審規格標,且投標廠商皆出具「保證函」,則逕開價格標。 四、本次為第2次(含以上)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五、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投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六、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七、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2條規定將本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八、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九、履約地點:依得標廠商發電機組之廠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3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為漢
聯絡電話
(02)23666808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聯絡人
賴為漢
聯絡電話
(02)23666808
傳真號碼
(02)23684160
電子郵件信箱
u24216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轉售或供製造、加工後轉售之採購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間內(含展延期間),甲方保留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之權利,加計增購(後續擴充)金額後之契約總金額以不超過本案採購金額為上限,其餘詳「116年既有燃氣機組購售電契約特訂條款」第三十六條契約期間。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8/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0081400091-1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13 10:00
開標時間
115/08/13 15: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大樓副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材料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0081400091押標金帳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契約自決標日期起生效,契約期間自接受調度日起屆滿十年之日止;惟依本契約提前終止者不在此限。其餘詳「116年既有燃氣機組購售電契約特訂條款」第八章契約期間及終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及購售電契約特訂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發電機組於接受調度日後每月售予之售電度數,電費之計算及調整公式詳特訂條款第二十四條及其附件1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 (3)發電業執照。 (4)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 (5)環境影響評估證明文件。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4.7條資格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發電業執照。 (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 (3)環境影響評估證明文件。 其餘詳「投標須知」第4.7條資格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係依電業法暨其相關子法,及政府能源政策,採購116年既有燃氣複循環機組電力最低為56.7萬瓩,最高不超過69.3萬瓩,換算10年契約期間電力約264.9852億度至327.2097億度,須於116年3月22日以前接受調度。 二、決標方式:本案採單價及總價報價,單價比減,單價決標方式辦理。 三、本案為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曾參與本案投標,且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及規格文件經審查合格廠商,如未變更資規格文件內容者,在參與此次投標時,可免再提出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及規格文件,惟需於「綜合標封或規格標封」內出具「保證函」(1式1份),確認115年6月11日開標所提送之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文件(含澄清文件)及規格文件(含澄清文件)均適用於本案。若全案無新廠商投標或無需審規格標,且投標廠商皆出具「保證函」,則逕開價格標。 四、本次為第2次(含以上)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五、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投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六、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七、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2條規定將本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八、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九、履約地點:依得標廠商發電機組之廠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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