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81400076 已決標公告

跨單位(事業部)集中採購無熔絲斷路器及漏電斷路器壹批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4/11/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照貿易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71,843
原始預算
$ 4,725,000
底價金額
$ 4,468,800
決標折數
97.8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信甫
聯絡電話 (02)23666796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聯絡人 郭信甫
聯絡電話 (02)23666796
傳真號碼 (02)23684160
電子郵件信箱 u78119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保留於契約規定之訂購有效期間屆滿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金額總額 50%以內之權利,其餘詳跨單位(事業部)集中採購無熔絲斷路器及漏電斷路器壹批」採購規範(2025/09/16版)三、契約期間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1 10:00
開標時間 114/11/21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副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材料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1.契約效期:自契約決標日起 2 年為原則。2.交貨期限:立約商應於接到交貨通知單之次日起 30 日內交至指定地點(外島及離島地區為 40 日內),餘詳採購規範三及六。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餘詳投標須知4.7資格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新臺幣未稅金額:採購金額6,750,000元,預算金額4,500,000元)**廠商報價(未稅)超過預算⾦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且不予減價機會。 二、決標方式:分項單價及總價報價,全案總價比減、總價決標 三、第2次(含以上)招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四、本案為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五、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投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六、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七、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或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郵寄領取(外封請註明領取#0081400076案標單)請貼足回郵之信封並書明收件人地址,寄至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並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所需時間。 八、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九、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將本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十、本次招標文件包含「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請務必將該切結書放置於綜合封內,以免投標文件無效。 十一、本案履約地點:立約商依訂購單位交貨通知單指定之地點交貨,詳「跨單位(事業部)集中採購無熔絲斷路器及漏電斷路器壹批」採購規範(2025/09/16版)五、交貨地點及六、交貨期限與驗收。 十二、規格保證書之「投標廠商負責人章」修改為「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如廠商提供該保證書原版本(第1次招標文件格式)亦為有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信甫
聯絡電話
(02)23666796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聯絡人
郭信甫
聯絡電話
(02)23666796
傳真號碼
(02)23684160
電子郵件信箱
u78119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保留於契約規定之訂購有效期間屆滿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金額總額 50%以內之權利,其餘詳跨單位(事業部)集中採購無熔絲斷路器及漏電斷路器壹批」採購規範(2025/09/16版)三、契約期間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1 10:00
開標時間
114/11/21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副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材料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1.契約效期:自契約決標日起 2 年為原則。2.交貨期限:立約商應於接到交貨通知單之次日起 30 日內交至指定地點(外島及離島地區為 40 日內),餘詳採購規範三及六。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餘詳投標須知4.7資格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新臺幣未稅金額:採購金額6,750,000元,預算金額4,500,000元)**廠商報價(未稅)超過預算⾦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且不予減價機會。 二、決標方式:分項單價及總價報價,全案總價比減、總價決標 三、第2次(含以上)招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四、本案為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五、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投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六、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七、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或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郵寄領取(外封請註明領取#0081400076案標單)請貼足回郵之信封並書明收件人地址,寄至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並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所需時間。 八、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九、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將本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十、本次招標文件包含「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請務必將該切結書放置於綜合封內,以免投標文件無效。 十一、本案履約地點:立約商依訂購單位交貨通知單指定之地點交貨,詳「跨單位(事業部)集中採購無熔絲斷路器及漏電斷路器壹批」採購規範(2025/09/16版)五、交貨地點及六、交貨期限與驗收。 十二、規格保證書之「投標廠商負責人章」修改為「投標廠商負責人簽名或蓋章」,如廠商提供該保證書原版本(第1次招標文件格式)亦為有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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