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81320071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供電單位複合光纖地線暨附屬器材統購案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5/01/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LS Cable & System Ltd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1,601,032
原始預算
$ 155,754,900
底價金額
$ 132,202,050
決標折數
99.5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二組
聯絡電話 (02)23666778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聯絡人 採購二組
聯絡電話 (02)23666778
傳真號碼 (02)23679050
電子郵件信箱 u64507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台電公司保留於最後一批裝運/交貨期限(或契約效期屆滿)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決標時契約總金額20%以內之權利,惟如立約商執行本案契約有本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第11.4.6之情形或有重大履約爭議者,得不洽該商辦理增購。本案如有增購,履約保證金按增購金額比例增加。 本契約各項目之金額可互相流用,通知交貨總金額依實際通知交貨之項目、數量及契約單價核計。 本契約效期自決標次日起算二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7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2/03 10:00
開標時間 115/02/03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大樓8樓8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000元整(或等值之外幣)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材料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0081320071 押標金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二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標準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本案投標廠商無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資格,其餘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12.(1)、(2)及(4)。 【投標廠商請注意投標須知4.7.5「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如以中文以外之語文書寫,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其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之規定】 【投標廠商如為外國廠商,免附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相關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 【預算金額/採購金額說明】: 1.本案預算金額為NTD 148,338,000(未稅),惟本招標公告所載預算金額為NTD 155,754,900(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為NTD 178,005,600(未稅),惟本招標公告所載採購金額為NTD 186,905,880(含稅)。 一、決標方式:分項單價及總價報價,總價比減,總價決標。 二、本案採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三、本案為公開招標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四、本案【國際標】履約期限:甲方發函通知製交次日起150日曆天內裝運,並分兩批通知。 五、本案為【國際標】,國內廠商欲參與投標,請先洽詢招標機關。 六、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領投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將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 七、餘詳詳招標文件之規定,請欲參與投標廠商留意。 八、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標日期、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絡電話及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九、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十、曾參與本案之投標,且其規格文件(含澄清文件)及「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證明」之資格文件經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在參與本次投標時,可免再提出規格文件(含澄清文件)及「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證明」之資格文件,惟必須於「綜合標封」內出具「保證函」(1式3份),確認114年7月11日所提送之規格文件(含澄清資料)及「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證明」之資格文件均適用於本案。若無新廠商投標將逕開價格標。 十一、招標文件「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請務必將「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放置於綜合封或資格標封內,以免投標文件無效。 十二、請以本次招標最新版文件投標,如投標時未使用最新版次之招標文件,將依財物採購投標須知6.6.(8)規定,判為不合格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二組
聯絡電話
(02)23666778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聯絡人
採購二組
聯絡電話
(02)23666778
傳真號碼
(02)23679050
電子郵件信箱
u64507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台電公司保留於最後一批裝運/交貨期限(或契約效期屆滿)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決標時契約總金額20%以內之權利,惟如立約商執行本案契約有本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第11.4.6之情形或有重大履約爭議者,得不洽該商辦理增購。本案如有增購,履約保證金按增購金額比例增加。 本契約各項目之金額可互相流用,通知交貨總金額依實際通知交貨之項目、數量及契約單價核計。 本契約效期自決標次日起算二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7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2/03 10:00
開標時間
115/02/03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大樓8樓8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000元整(或等值之外幣)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材料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0081320071 押標金帳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二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標準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本案投標廠商無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資格,其餘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12.(1)、(2)及(4)。 【投標廠商請注意投標須知4.7.5「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如以中文以外之語文書寫,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其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之規定】 【投標廠商如為外國廠商,免附廠商納稅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相關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 【預算金額/採購金額說明】: 1.本案預算金額為NTD 148,338,000(未稅),惟本招標公告所載預算金額為NTD 155,754,900(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為NTD 178,005,600(未稅),惟本招標公告所載採購金額為NTD 186,905,880(含稅)。 一、決標方式:分項單價及總價報價,總價比減,總價決標。 二、本案採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三、本案為公開招標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四、本案【國際標】履約期限:甲方發函通知製交次日起150日曆天內裝運,並分兩批通知。 五、本案為【國際標】,國內廠商欲參與投標,請先洽詢招標機關。 六、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標系統領投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將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 七、餘詳詳招標文件之規定,請欲參與投標廠商留意。 八、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標日期、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絡電話及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九、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十、曾參與本案之投標,且其規格文件(含澄清文件)及「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證明」之資格文件經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在參與本次投標時,可免再提出規格文件(含澄清文件)及「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證明」之資格文件,惟必須於「綜合標封」內出具「保證函」(1式3份),確認114年7月11日所提送之規格文件(含澄清資料)及「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證明」之資格文件均適用於本案。若無新廠商投標將逕開價格標。 十一、招標文件「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請務必將「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放置於綜合封或資格標封內,以免投標文件無效。 十二、請以本次招標最新版文件投標,如投標時未使用最新版次之招標文件,將依財物採購投標須知6.6.(8)規定,判為不合格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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