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電子郵件信箱
u403319@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台電大樓副樓1樓102開標室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20,000元整(或等值之外幣)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0/2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二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定標準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無需具有特定營業項目之基本資格,惟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請注意投標須知4.7.5「投標廠商之資格文件如以中文以外之語文書寫,應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其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之規定】
(二)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投標廠商如為外國廠商,免附該項繳稅證明。】
(三)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
【其他】: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預算及採購金額:新臺幣9,770,000元(不含營業稅)。
二、決標方式:分項單價及總價報價,總價比減,總價決標。
三、本案為第二次(含以上)公開招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四、本案履約期限:
(一)得標商須於決標日之次日起90個日曆天內將全部契約財物以1批交貨至本公司指定地點,分批交貨不予接受。
(二)得標商須於本公司通知日之次日起20日內指派專業技師配合至設備之各使用單位現場教學及操作訓練。
五、履約地點: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及花蓮縣新城鄉,詳細地點詳招標文件規定。
六、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七、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及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絡電話及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八、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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