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81000089 已決標公告

台電國際物流服務壹案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0/10/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長榮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8,600,000
原始預算
$ 366,180,000
底價金額
$ 349,307,700
決標折數
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2 - 水上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聖智
聯絡電話 (02)23666789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聯絡人 徐聖智
聯絡電話 (02)23666789
傳真號碼 (02)23684160
電子郵件信箱 u44169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效期內甲方保留依原工作規範及契約單價增購原契約總金額100%以內之權利。若有增購,乙方應另繳交增購金額5%之履約保證金,俟履約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一併退還。 (2)契約效期屆滿,惟新約尚未訂妥時,甲方保留依原工作規範及契約單價延長履約期限之權利,惟不得超過12個月。 〔其餘詳「台電國際物流服務」工作規範(2021/09/13版)第九條 履約期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14 10:00
開標時間 110/10/14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10樓開標室(因防疫考量,如有變動,開標前另通知)。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5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次日起2年(詳工作規範第九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勞務採購標準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國籍船舶運送業」或「無自有船舶之海運承攬運送業」,投標時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營業稅繳稅證明。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國籍船舶運送業:交通部航港局船舶運送業許可證及中華民國海運聯營總處推薦本採購案之證明文件。 (2)無自有船舶之海運承攬運送業:海運承攬運送業許可證及本案已洽得國籍船舶運送業之同意承運協議書。 2.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替之證明文件: (1)民航業: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核發之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或航空貨運承攬業許可證。 (2)報關業: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臺北關、臺中關及高雄關分別核發之報關業務證照(報關行營業執照)。 (3)汽車貨運業:公路主管機關核發之中華民國汽車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或汽車路線貨運業之營業執照。 其餘詳「台電國際物流服務」投標須知(2021/09/13版)第六十四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預算未稅金額:359,000,000元;採購未稅金額:718,000,000元) 二、本案決標原則: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準用最有利標。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詳如招標文件「評分及評選方法(2021/09/13版)」;決標方式:分項單價及總價報價,全案總價議減,全案總價決標。 三、本案為限制性招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及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或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郵寄領取(外封請註明領取#0081000089案標單)請貼足回郵之信封並書明收件人地址,寄至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並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所需時間。 七、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者,請於投標封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八、投標廠商之標價,美金部分依截止投標日前一辦公日臺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折算至元止,元以下四拾五入,美金折算為新臺幣後之金額,與新臺幣報價部分合計為全案新臺幣總標價,該總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其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九、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14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聖智
聯絡電話
(02)23666789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聯絡人
徐聖智
聯絡電話
(02)23666789
傳真號碼
(02)23684160
電子郵件信箱
u44169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效期內甲方保留依原工作規範及契約單價增購原契約總金額100%以內之權利。若有增購,乙方應另繳交增購金額5%之履約保證金,俟履約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一併退還。 (2)契約效期屆滿,惟新約尚未訂妥時,甲方保留依原工作規範及契約單價延長履約期限之權利,惟不得超過12個月。 〔其餘詳「台電國際物流服務」工作規範(2021/09/13版)第九條 履約期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9/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14 10:00
開標時間
110/10/14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10樓開標室(因防疫考量,如有變動,開標前另通知)。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5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次日起2年(詳工作規範第九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勞務採購標準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國籍船舶運送業」或「無自有船舶之海運承攬運送業」,投標時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營業稅繳稅證明。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國籍船舶運送業:交通部航港局船舶運送業許可證及中華民國海運聯營總處推薦本採購案之證明文件。 (2)無自有船舶之海運承攬運送業:海運承攬運送業許可證及本案已洽得國籍船舶運送業之同意承運協議書。 2.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替之證明文件: (1)民航業: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核發之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或航空貨運承攬業許可證。 (2)報關業: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臺北關、臺中關及高雄關分別核發之報關業務證照(報關行營業執照)。 (3)汽車貨運業:公路主管機關核發之中華民國汽車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或汽車路線貨運業之營業執照。 其餘詳「台電國際物流服務」投標須知(2021/09/13版)第六十四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預算未稅金額:359,000,000元;採購未稅金額:718,000,000元) 二、本案決標原則: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準用最有利標。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詳如招標文件「評分及評選方法(2021/09/13版)」;決標方式:分項單價及總價報價,全案總價議減,全案總價決標。 三、本案為限制性招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及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六、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或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郵寄領取(外封請註明領取#0081000089案標單)請貼足回郵之信封並書明收件人地址,寄至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並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所需時間。 七、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者,請於投標封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八、投標廠商之標價,美金部分依截止投標日前一辦公日臺灣銀行外匯交易收盤即期賣出匯率折算至元止,元以下四拾五入,美金折算為新臺幣後之金額,與新臺幣報價部分合計為全案新臺幣總標價,該總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其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九、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1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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