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電子郵件信箱
u775876@taipower.com.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效期內,如實際執行金額已達契約總金額,甲方保留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之權利。
2.前述增購金額(含履約期限延長6個月)以不逾原契約總金額100%為限。另若有增購部份,立約商應另繳交增購金額5%之履約保證金,俟履約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後一併退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不含稅金額:
1.預算金額:321,000,000元。
2.採購金額:642,000,000元。
三、本案為限制性招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四、本案決標原則:最有利標(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如附件)。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準用最有利標。
五、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名案號、截止及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聯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六、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室三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6/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勞務採購標準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得以分包廠商資格代之,惟主投標廠商至少需具備下列任一資格:
1.海運運輸認證文件:本國籍船舶運送業者取得(1)交通部航港局船舶運送業許可證;(2)中華民國海運聯營總處推薦本採購案之證明文件。
2.空運運輸認證文件: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發給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或航空貨運承攬業許可證。
3.進口器材報關: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台北關、台中關及高雄關分別核發之報關業務證照(報關行營業執照)。
4.公路主管機關核發之中華民國汽車貨運業或汽車貨櫃貨運業或汽車路線貨運業之營業執照。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或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郵寄領取(外封請註明領取#0080800004案標單)請貼足回郵之信封並書名收件人地址,寄至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並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所需時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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