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電子郵件信箱
u77587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得視用料情形保留於各契約有效訂購期間屆滿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各契約金額總額30%以內之權利(詳跨單位集中採購工業氣體採購規範三、契約期間)。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大樓副樓4樓開標室【三】
押標金額度
A組360,000元、B組300,000元、C組140,000 元、D組130,000元、E組970,000元、F組630,000元、G組480,000元、H組27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8/04/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營業稅申報書收執聯或繳款書收據);如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107.12.28更正公告修正招標文件「跨單位集中採購工業氣體採購規範」四、(二)。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或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郵寄領取(外封請註明領取#0080700116案標單)請貼足回郵之信封並書名收件人地址,寄至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並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所需時間。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不含稅金額:
1.預算金額:
(1)A組預算金額:7,385,729元
(2)B組預算金額:6,020,729元
(3)C組預算金額:2,880,658元
(4)D組預算金額:2,700,855元
(5)E組預算金額:19,684,864元
(6)F組預算金額:12,731,236元
(7)G組預算金額:9,704,952元
(8)H組預算金額:5,593,629元
(9)全案預算金額:66,702,652元
2.採購金額:86,713,448元
三、本案決標方式:分組單價及總價報價、分組總價比減、分組總價決標。
四、本採購開標採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五、立約商應配合本公司「SCM電子化協同交易系統」辦理相關作業並同意繳交契約期間新台幣6,000元使用費。
六、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名案號、截止及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聯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七、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工業氣體 H組 (氨氣、氮氣、氧氣等) (恆春)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5,873,311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