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80600123 已決標公告

跨單位集中採購液態氫氧化鈉(45%液鹼)(北區)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7/01/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棋建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178,000
原始預算
$ 22,050,000
底價金額
$ 17,640,000
決標折數
97.3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意婷
聯絡電話 (02)23666798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聯絡人 徐意婷
聯絡電話 (02)23666798
傳真號碼 (02)23684160
電子郵件信箱 u46110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得視用料情形保留於契約效訂購有效期間屆滿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金額總額20%以內之權利,其餘詳液態氫氧化鈉【45%液鹼】採購規範第三、契約期限及增購規定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預算金額未稅NT$21,000,000,採購金額未稅NT$25,200,000。 二、決標方式:單價、總價報價,總價比減,總價決標。 三、本案為公開招標第一次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得開標。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名案號、截止及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聯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六、本案履約期限從決標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累計訂購總金額達契約金額為止,以先到者為準。另當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本公司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效期已屆滿,本公司得隨時辦理結案,其餘詳液態氫氧化鈉【45%液鹼】採購規範第三、契約期限及增購規定。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30 11:00
開標時間 107/01/30 14:00
開標地點 台電大樓副樓4樓開標室五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3/3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2019.12.31,其餘詳採購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定標準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乙方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或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郵寄領取(外封請註明領取#0080600123案標單)請貼足回郵之信封並書名收件人地址,寄至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並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所需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30 11: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徐意婷
聯絡電話
(02)23666798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聯絡人
徐意婷
聯絡電話
(02)23666798
傳真號碼
(02)23684160
電子郵件信箱
u461107@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得視用料情形保留於契約效訂購有效期間屆滿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金額總額20%以內之權利,其餘詳液態氫氧化鈉【45%液鹼】採購規範第三、契約期限及增購規定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預算金額未稅NT$21,000,000,採購金額未稅NT$25,200,000。 二、決標方式:單價、總價報價,總價比減,總價決標。 三、本案為公開招標第一次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得開標。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名案號、截止及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聯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六、本案履約期限從決標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累計訂購總金額達契約金額為止,以先到者為準。另當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本公司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效期已屆滿,本公司得隨時辦理結案,其餘詳液態氫氧化鈉【45%液鹼】採購規範第三、契約期限及增購規定。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30 11:00
開標時間
107/01/30 14:00
開標地點
台電大樓副樓4樓開標室五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3/3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2019.12.31,其餘詳採購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定標準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乙方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或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郵寄領取(外封請註明領取#0080600123案標單)請貼足回郵之信封並書名收件人地址,寄至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並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所需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3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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