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
電子郵件信箱
u155515@taipower.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保留於契約屆滿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金額總額100%以內之權利,詳採購規範三、契約期間:(二)。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803室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台電大樓副樓4樓第五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A組100,000元;B組11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9/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803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7.12.31止或累計訂購總金額達契約金額為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
二;本案預算金額未稅5,000,000元(A組預算金額未稅2,345,000元、B組預算金額未稅2,655,000元)、採購金額未稅10,000,000元。
三、決標方式:分組單價及總價報價,分組總價比減、分組總價決標。
四、本案採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五、投標廠商之招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標封上請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並請加註投標之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及投標廠商統一編號,以供識別。
六、本案為複數決標並採分組決標,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時,即得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