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電子郵件信箱
u457679@taipower.com.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9.電力排除項目HS 9028電錶。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9.電力排除項目HS 9028電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押標金額度
第一組800萬元、第二組820萬元、第三組600萬元、第四組830萬元、第五組65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9/3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履約期限
第一批於決標之次日起算180日曆天內交貨,其餘詳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切結書」(詳本案附件)。
(2)本案為電表財物採購,屬WTO政府採購協定(GPA)之「電力排除項目(財物部分)」,僅開放國內之產品及廠商,且該廠商須為國內設廠並具有度量衡器製造業營業項目(營業項目代碼CE01021)。
(3)投標廠商應提出與履約能力有關基本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
(3.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3.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4)投標廠商依度量衡法第34條第1項規定,應提出其取得度量衡專責機關審查及發給之度量衡業製造、修理許可執照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文件:
(1)01_新型模組化低壓AMI電子式電表
(2)02-1新型模組化低壓AMI電子式電表附錄一之一
(3)02-2新型模組化低壓AMI電子式電表附錄一之二
(4)03_新型模組化低壓AMI電子式電表之附錄二
請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 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並以更正後版本投標。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或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 (http:// web.pcc.gov.tw)自行下載閱覽資料。郵寄領取(外封請註明領取#0080600018案標單)請貼足回郵之信封並書明收件人地址,寄至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並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所需時間。
其他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本案未稅預算:1,250,000,000元)
各組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如下:
第一組:271,000,000元、第二組275,000,000元、第三組206,000,000元、第四組277,000,000元、第五組221,000,000元。
各組預算金額(含營業稅)如下:
第一組:284,550,000元、第二組288,750,000元、第三組216,300,000元、第四組290,850,000元、第五組232,050,000元。
二、決標方式:單價及總價報價,分組總價比減,分組總價決標。
三、本案為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四、每組各批交貨期限如下:
第一批交貨期限:決標之次日起算180日曆天內交貨。
第二批交貨期限:決標之次日起算210日曆天內交貨。
第三批交貨期限:決標之次日起算240日曆天內交貨。
第四批交貨期限:決標之次日起算270日曆天內交貨。
第五批交貨期限:決標之次日起算300日曆天內交貨。
第六批交貨期限:決標之次日起算330日曆天內交貨。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04電子式電表(用戶) 0.5級三相四線120~480V2.5A、30A新型模組化低壓AMI及其配件暨安裝
品項名稱_2
02電子式電表(用戶) 0.5級單相三線110/220V 30A新型模組化低壓AMI及其配件暨安裝
品項名稱_3
03電子式電表(用戶) 0.5級單相三線110/220V 30A新型模組化低壓AMI及其配件暨安裝
品項名稱_4
05電子式電表(用戶) 0.5級三相四線120~480V2.5A、30A新型模組化低壓AMI及其配件暨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