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電子郵件信箱
u921205@taipower.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公司保留於契約規定之期間屆滿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契約數量總額20%以內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8/1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履約期限
契約效期以2年為原則,其餘詳開放性交貨條款。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製訂之標準規範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未稅之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分別為TWD4,120,800及TWD3,434,000。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或自行政院工程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 (http:// web2.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郵寄領取(外封請註明#0080600017案標單)請貼足回郵之信封並書明收件人地址,寄至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8樓材料處採購一組免費索取。
其 他:
一、本案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資格、規格符合者,另通知開價格標,不合格者退還押標金。
二、其他規定詳如「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及「財物採購契約條款」、投標須知附加條款、台電材規F049(93-06)等。
三、報價及訂約悉依政府採購法、投標須知附加條款、台灣電力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規定辦理。
四、郵寄投標者,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以供識別。
五、第2次(含以上)招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六、曾參與本案之投標,其規格文件經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在參與此次投標時,可免再提出規格文件,惟須於「綜合標封或規格標封」內出具「保證函」(1式1份),確認106年4月28日開標所提送之規格文件(含澄清資料)均適用於本案,若無新廠商投標,且投標廠商皆出具「保證函」,則逕開價格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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