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242號25樓
電子郵件信箱
u01413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契約期滿前,本公司得視PI系統實際營運狀況,並經本公司及得標廠商均同意續約,依原約、原條款、原工項(詳招標規範附件1工作說明書-貳、工作內容-二、維護工作(一)及(二)1.~3.)及前述工項原契約金額辦理後續擴充兩次,每次18個月,每次上限金額為1,260,000元。後續擴充期間共計36個月,上限總金額為2,52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242號25樓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3年又50個日曆天(不含建置台北PI系統及其異地備援系統驗收天數)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定之標準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文件,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外國廠商所供應勞務之原產地為非條約協定國者,視同非條約協定國廠商。
(2)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額均含營業稅。
2.本案各項不含營業稅⾦額如下:
(1)採購⾦額:27,809,296元。
(2)預算⾦額:25,409,296元。
(3)後續擴充⾦額:2,400,000元。
3.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請廠商⾃⾏⾄⾏政院⼯程會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本處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4.請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時間,派員⾄指定之開標場所(每家以2⼈為限),以備依採購法第60條規定辦理;廠商未依通知期限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5.本案第一次更正公告:詳「第一次更正公告對照表」,請投標廠商重新下載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