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242號25F
電子郵件信箱
u12395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242號25F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定標準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註: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1.以上⾦額均含營業稅。
2.本案各項不含營業稅⾦額如下:
(1)預算⾦額:2,014,000元。
(2)採購⾦額:2,014,000元。
3.本次公告已業經權責主管核准,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4.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廠商請⾃⾏⾄⾏政院⼯程會政府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領投標資料,本處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5.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6.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本案開標當天,有權參加開標之投標廠商每家以1⼈為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