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242號18樓
電子郵件信箱
u21032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42號18樓1802B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208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242號18樓發電處供應組收(請送本公司外收發室收)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性質案件或承做能力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前述證明文件非以中文或英文書寫者,應附經認證之中文或英文譯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者為無效投標文件。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新臺幣1,4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新臺幣1,400,000元。
三、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或在場未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如廠商無法攜帶印鑑前往開標,可授權代表人攜帶蓋有該印鑑之授權書,並由該代表人以簽名代替蓋章),視同放棄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利。
四、開標日、截止投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或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時,該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五、標案內容洽詢:發電處燃料組林主管,電話:02-23666739。(餘詳本案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