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242號12F
電子郵件信箱
u98833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 號12樓企劃處1207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208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2樓企劃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各類標準契約(係參照文化部範本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1.凡具刊物編輯製作經驗之文化事業出版之合格廠商、研究機構或專業廠商均可參加投標。
3-2.投標廠商之編製團隊需具備刊物製作能力(含寫作、攝影、文字及美術編輯、印製出版與交寄處理等相關領域之專業及經驗),並提供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例如曾完成與本案性質類似或相關承作能力證明文件(刊物、著作、報告摘要或驗收證明書等)影本。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凡具刊物編輯製作經驗之文化事業出版之合格廠商、研究機構或專業廠商均可參加投標。
2.投標廠商之編製團隊需具備刊物製作能力(含寫作、攝影、文字及美術編輯、印製出版與交寄處理等相關領域之專業及經驗),並提供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例如曾完成與本案性質類似或相關承作能力證明文件(刊物、著作、報告摘要或驗收證明書等)影本。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皆含稅。
2.本案各項不含稅金額如下:
採購金額:2,500,000元
預算金額:2,500,000元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