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51170001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第一標花東供電區營運處土木積點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瑞展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112,860
原始預算
$ 49,000,000
底價金額
$ 48,112,86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標務:林秀怡/規範:施介穎
聯絡電話 (03)8230023#212/226
機關代碼 3.13.31.99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聯絡人 標務:林秀怡/規範:施介穎
聯絡電話 (03)8230023#212/226
傳真號碼 (03)8230014
電子郵件信箱 u70273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31 17:00
開標時間 111/04/01 14:00
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9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1年12月底止為交辦期限(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參酌工程會版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詳本案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資格: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或乙等綜合營造業。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等網站)。(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無效標)。 三、檢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四、餘詳投標須知十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上述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為無效標。 二、本案為工程採購,廠商標價清單以「含稅」報價。依法令規定具免稅身分者該加值型營業稅項目報價為零,該類廠商參與投標時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 三、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四、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或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至開價格標日次日長三十日。 五、截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次上班日代之。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工程地點:花蓮縣、台東縣境內。 八、履約期限: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至111年12月底止為交辦期。(詳零星土木工程積點發包要點第五條) 九、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3-8230015、傳真電話:03-8230014,廉政電子信箱:d49563@taipower.com.tw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十、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3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標務:林秀怡/規範:施介穎
聯絡電話
(03)8230023#212/226
機關代碼
3.13.31.99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聯絡人
標務:林秀怡/規範:施介穎
聯絡電話
(03)8230023#212/226
傳真號碼
(03)8230014
電子郵件信箱
u70273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31 17:00
開標時間
111/04/01 14:00
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9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111年12月底止為交辦期限(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參酌工程會版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詳本案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資格: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或乙等綜合營造業。 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等網站)。(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無效標)。 三、檢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四、餘詳投標須知十四。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上述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為無效標。 二、本案為工程採購,廠商標價清單以「含稅」報價。依法令規定具免稅身分者該加值型營業稅項目報價為零,該類廠商參與投標時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 三、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四、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或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至開價格標日次日長三十日。 五、截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次上班日代之。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工程地點:花蓮縣、台東縣境內。 八、履約期限: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至111年12月底止為交辦期。(詳零星土木工程積點發包要點第五條) 九、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3-8230015、傳真電話:03-8230014,廉政電子信箱:d49563@taipower.com.tw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十、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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