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70273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開工,總契約工期155日曆天(詳特訂條款七)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參酌工程會版本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 或 依法向政府主管機關登記設立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事務所、聯合事務所)】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等網站)。(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無效標)。
二、檢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投標廠商至少應有或聘有符合安全評估報告及地質鑽探報告簽證技師規定之技師各一人。
(一)安全評估報告:大地工程技師或土木工程技師或應用地質技師或水土保持技師或水利技師或採礦工程技師,一人。
(二)地質鑽探報告:大地工程技師或土木工程技師或應用地質技師,一人。(本條款第四條鑽探施工與鑽探報告、(五)鑽探內容報告、1.報告章節目錄之(4)~(8)項仍應由法定相關專業技師辦理簽證)
附加說明
【第一次更正公告】更正空白標單項次七「營業稅」之備註說明,更正為「第壹至陸項加總之5%」。
※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預算金額(未稅)5,238,095元整,標價金額(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無效標。
一、本案為勞務採購,廠商標價清單以「未稅」報價。
二、決標方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截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颱風、不定期等放假時),各順延次上班日代之。
四、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五、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3-8230015、傳真電話:03-8230014,廉政電子信箱:d49563@taipower.com.tw。
六、本案工作概要:環境地質等資料搜集、現地調查、地質鑽探、傾斜管及水位觀測管裝設與測讀、鑽探報告(含土體相關試驗及分析)、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報告撰寫等。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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