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11159@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
3.符合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之能源技術服務業或精密儀器批發業。
附加說明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標單總價請填含稅金額)
二、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截、開標日如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
四、本案採兩段式開標方式,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投標廠商資格標審查不符者,其規格標所提技術文件不予審查)。
五、規格標審查內容:需檢附型錄及相關技術資料各ㄧ份,依「各電壓等級浸油式變壓器及電抗器附屬規範:油中溶解可燃性氣體檢出裝置(編號:CG01,105.12)」及附表4填寫相關資料,並於檢附資料符合規範之處以正體中文及色筆標示清楚供甲方審核。
六、對本件招標文件有疑義、異議及檢舉受理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等如后:
本處政風廉政熱線:03-8230015、傳真電話:03-8230014
電子郵件信箱:u459230@taipower.com.tw
七、本案為第3次開標,已依規定簽陳單位主管核准,不受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八、本案係重行公告凡已購買者,可憑原標封或收據寄送回本處換領投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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