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11159@taipower.com.tw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截止投標
108/09/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1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8/10/01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8/10/01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8230023#20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履約期限
交辦期限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核准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營業項目代碼為E603040之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2)、應有至少消防設備師(士)證照人員1人。
2.納稅證明。
3.如係原住民廠商需繳交縣市政府核可之原住民證明文件。
【備註】:本標案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分兩階段決標程序辦理,第一階段就參加投標之原住民廠商辦理,如無法決標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比(議)價。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不含稅之「採購金額:45萬元整」及「預算金額:45萬元整」。(投標標價請以未稅金額填入標單之標價總額)
二、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截、開標日如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
四、對本件招標文件有疑義、異議及檢舉受理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等如后:
本處政風廉政熱線:03-8230015、傳真電話:03-8230014
電子郵件信箱:u459230@taipower.com.tw
五、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基於採購效益,如報價廠商未達3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30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10/01 17: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