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電子郵件信箱
u41791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
3.如係原住民廠商需繳交縣市政府核可之原住民證明文件。
【備註】:本標案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分兩階段決標程序辦理,第一階段就參加投標之原住民廠商辦理,如無法決標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比(議)價。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以上金額均含稅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 下載領取,電子招標文件費105元
〔收受報價單方式及地點〕招標文件及各項證件影本應裝入資格封後與規格資料一併裝入綜合封內,於投標截止收件期限前寄或送達開標地點,逾期無效
〔開標地點〕同招標機關
〔交貨地點〕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其他〕一、◎本案採公開取得報價,基於採購效益,如報價廠商未達3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以比、議價辦理◎
二、決標方式詳如108年度採購工作服規範 說明八辦理。
三、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四、截、開標日如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 時間代之
五、對本件招標文件有疑義、異議及檢舉受理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等如后:
(1)本處政風廉政熱線:03-8230015、傳真電話:03-8230014
電子郵件信箱:u429492@taipower.com.tw
(2)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電話:02-23971592 傳真:02-23971593
(3)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4)花蓮縣調查站:電話:03-8338888,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
(5)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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