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50600003 已決標公告

請購導線間隔器 161KV 210 mm2乙批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富溢電力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9,810
原始預算
$ 1,102,500
底價金額
$ 999,81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庭威
聯絡電話 (03)8230023#212
機關代碼 3.13.31.99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聯絡人 林庭威
聯絡電話 (03)8230023#212
傳真號碼 (03)8230014
電子郵件信箱 u41791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2/23
原公告日 106/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01 17:00
開標時間 106/03/02 11:00
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70日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採購金額(不含稅)1,050,000元,預算金額(含稅)1,102,500元 〔公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 下載領取,電子招標文件費105元 〔交貨地點〕送交招標機關指定地點花東供電區營運處辦理驗收。 〔財物採購性質〕購買、定製 〔招標文件及證件影本寄送日期〕招標文件及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憑證應裝入綜合封內,於投標截止收件期限前寄或送達開標地點,逾期無效。 〔其他〕 一、公告預算係含加值營業稅。 二、標價超過預算者(未稅)為不合格標。 三、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四、截、開標日如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 五、對本件招標文件有疑義、異議及檢舉受理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等如后: (1)本處政風廉政熱線:03-8230015、傳真電話:03-8230014        電子郵件信箱:u429492@taipower.com.tw (2)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電話:02-23971592 傳真:02-23971593 (3)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4)花蓮縣調查站:電話:03-8338888,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 (5)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庭威
聯絡電話
(03)8230023#212
機關代碼
3.13.31.99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聯絡人
林庭威
聯絡電話
(03)8230023#212
傳真號碼
(03)8230014
電子郵件信箱
u41791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2/23
原公告日
106/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01 17:00
開標時間
106/03/02 11:00
開標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4/0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1花蓮縣新城鄉嘉新村嘉南一街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70日內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採購金額(不含稅)1,050,000元,預算金額(含稅)1,102,500元 〔公開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 下載領取,電子招標文件費105元 〔交貨地點〕送交招標機關指定地點花東供電區營運處辦理驗收。 〔財物採購性質〕購買、定製 〔招標文件及證件影本寄送日期〕招標文件及各項證件影本及押標金憑證應裝入綜合封內,於投標截止收件期限前寄或送達開標地點,逾期無效。 〔其他〕 一、公告預算係含加值營業稅。 二、標價超過預算者(未稅)為不合格標。 三、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四、截、開標日如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開標時間代之 五、對本件招標文件有疑義、異議及檢舉受理單位、聯絡電話、傳真及地址等如后: (1)本處政風廉政熱線:03-8230015、傳真電話:03-8230014        電子郵件信箱:u429492@taipower.com.tw (2)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電話:02-23971592 傳真:02-23971593 (3)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4)花蓮縣調查站:電話:03-8338888,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 (5)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1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