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38263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基於個案需要之考量收取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履約期限
本工作共分2期,第1期自甲方通知開工日之日起15 日曆天;第2期自第1期工作竣工日之次日起 245 日曆天。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2)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或(3)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4)財團法人。或(5)大專院校或(6)營建鑽探工程專業營造業或(7)依法登記之營造業。【應提送之證明影本詳廠商投標須知附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2)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或(3)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4)財團法人。或(5)大專院校。或(6)營建鑽探工程專業營造業或(7)依法登記之營造業。【營業稅或所得稅繳款證明影本詳廠商投標須知附件】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投標廠商為國外廠商者,得免附具】-(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2)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或(3)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或(4)財團法人。或(5)大專院校。或(6)營建鑽探工程專業營造業或(7)依法登記之營造業。【應提送之證明影本詳廠商投標須知附件】
4.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5.餘詳廠商投標須知附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依法登記之營造業(需具有承做地質鑽探技術服務同類型案件之實績證明文件。(結算驗收證明書、驗收合格公函)
附加說明
1.本處端正政風檢舉電話07-3212967或高雄市郵政第 32-71 號信箱。
2.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3.以上金額均含稅。
4.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為3,790,476元;預算金額(不含稅)為3,790,476元。
5.投標廠商於「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填入之標價係「不含營業稅」。
6.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 50 條第 1 項規定,不予決標;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電子投標者,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檢附該案領標電子憑據檔案,免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7.此次異動:修正投標廠商資格,更正廠商投標須知附件1(廠商應提送之資格及證明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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