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272880@taipower.com.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5.電力排除項目HS 8535 斷電器及開關設備(逾1000 volts)。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5.電力排除項目HS 8535 斷電器及開關設備(逾1000 volts)。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5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4901400121押標金帳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履約期限
材料:自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材料之圖說資料審核認可、製造、中間檢查及報驗事宜。安裝: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總工期210日曆天。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為政府登記合格營業項目相關之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及E601010電器承裝業(應為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且須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者。
(二) 廠商具有製造或承製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23kV(含)以上配電箱及23kV 500kVA(含)以上高壓模鑄式變壓器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如驗收紀錄、完工發票或結算驗收證明書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23kV(含)以上配電箱及23kV 500kVA(含)以上高壓模鑄式變壓器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如驗收紀錄、完工發票或結算驗收證明書等)。
附加說明
本次公告修正係配合內部作業行政流程酌延截標時間至115/1/29 08:00,開標時間延至115/1/29 10:30,並配合修正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投標須知附加條款及綜合封,其餘維持不變。
--------------------------------------------------------------------------------
1.以上⾦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額(不含稅)71,600,000元;預算⾦額(不含稅)71,600,000元。
3.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4.本案第1次招標,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且符合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5條規
定時,即得開標。
5.原則上,各單項價格之調整方式,以本處所訂底價之各單項價格依決標總價與底價之比率調整,如有特殊情形或得標廠商認為某項單價不合理時,應逐項申述具體理由及單價分析表,送本公司協議調整。
6.本處端正政風檢舉電話07-3212967或d49063@taipower.com.tw信箱。
7.本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及「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請於投標封附上,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