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01300095 已決標公告

獨立筒彈簧床墊及床箱一批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雅司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99,640
原始預算
$ 1,498,000
底價金額
$ 1,260,000
決標折數
71.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孟凌
聯絡電話 (07)3214110#248
機關代碼 3.13.31.9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聯絡人 簡孟凌
聯絡電話 (07)3214110#248
傳真號碼 (07)3129620
電子郵件信箱 u70182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16 08:00
開標時間 114/01/16 10:30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萬3千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426,667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426,667元。 3.本案於114年1月16日上午10時30分開標,本案已更正為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另投標廠商投標時應填具「附件 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廠商產品規格表」供本處人員審查,清單內所示相關型錄或資料中需詳細列出符合該規範一、材質及規格之要求(審查型錄及相關資料如為外文者,符合規範處需列出中文翻譯)。 4.「原則上,各單項價格之調整方式,以本處所訂底價之各單項價格依決標總 價與底價之比率調整,如有特殊情形或得標廠商認為某項單價不合理時,應 逐項申述具體理由及單價分析表,送本公司協議調整。」 5.廠商須於得標後15日曆天內生產至少1張獨立筒床墊及 1 張床箱送至本處或本處人員同意之指定地點作為樣品供本處人員審認是否符合需求標準,符合標準始可進行批量生產,餘詳「獨立筒彈簧床墊及床箱一批採購規範」九、特別規範。 6.床墊交貨時,除應交貨之床墊數量外,依採購規範說明需另多附1張雙人獨立筒床墊及1張雙人床箱,本處將依「採購規範」六、驗收方式(一)1.現場檢查時,派員隨機抽檢一個相同尺寸的床墊及床箱,請廠商於現場拆開檢查內外部組成物是否與規範相同。多附之床墊及床箱不含在應交貨之數量內,惟其費用包含於標價之中。 7.本案第2次更正部分招標文件內容如下: (1)第1次招標公告及投標須知內有關預算金額(不含稅)之金額誤植為140萬 9,524元,更正正確預算金額(不含稅)為「142萬6,667元」。 (2)修正本案「採購規範六、驗收方式」內驗收相關規定之敘述,以臻完備驗 收作業。 8.本案第4次公告並更正部分招標內容,更正非屬重大變更,不影響廠商權益及投標競爭之情事,此次為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另補述「未報明廠牌型號又未檢附產品目錄或說明書等規格資料者,規格標視為不合格」等內容,餘詳規範三、送審資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孟凌
聯絡電話
(07)3214110#248
機關代碼
3.13.31.9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聯絡人
簡孟凌
聯絡電話
(07)3214110#248
傳真號碼
(07)3129620
電子郵件信箱
u701829@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16 08:00
開標時間
114/01/16 10:30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萬3千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426,667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426,667元。 3.本案於114年1月16日上午10時30分開標,本案已更正為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另投標廠商投標時應填具「附件 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廠商產品規格表」供本處人員審查,清單內所示相關型錄或資料中需詳細列出符合該規範一、材質及規格之要求(審查型錄及相關資料如為外文者,符合規範處需列出中文翻譯)。 4.「原則上,各單項價格之調整方式,以本處所訂底價之各單項價格依決標總 價與底價之比率調整,如有特殊情形或得標廠商認為某項單價不合理時,應 逐項申述具體理由及單價分析表,送本公司協議調整。」 5.廠商須於得標後15日曆天內生產至少1張獨立筒床墊及 1 張床箱送至本處或本處人員同意之指定地點作為樣品供本處人員審認是否符合需求標準,符合標準始可進行批量生產,餘詳「獨立筒彈簧床墊及床箱一批採購規範」九、特別規範。 6.床墊交貨時,除應交貨之床墊數量外,依採購規範說明需另多附1張雙人獨立筒床墊及1張雙人床箱,本處將依「採購規範」六、驗收方式(一)1.現場檢查時,派員隨機抽檢一個相同尺寸的床墊及床箱,請廠商於現場拆開檢查內外部組成物是否與規範相同。多附之床墊及床箱不含在應交貨之數量內,惟其費用包含於標價之中。 7.本案第2次更正部分招標文件內容如下: (1)第1次招標公告及投標須知內有關預算金額(不含稅)之金額誤植為140萬 9,524元,更正正確預算金額(不含稅)為「142萬6,667元」。 (2)修正本案「採購規範六、驗收方式」內驗收相關規定之敘述,以臻完備驗 收作業。 8.本案第4次公告並更正部分招標內容,更正非屬重大變更,不影響廠商權益及投標競爭之情事,此次為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另補述「未報明廠牌型號又未檢附產品目錄或說明書等規格資料者,規格標視為不合格」等內容,餘詳規範三、送審資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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