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382630@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之項目:投標須知附件 3 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壹、二、施工期間工 地即時影像抽看與記錄(含維護修理、故障排除)」。
增購之內容:自決標日起至契約期限內保留後續擴充數量上限為前述項目數量之 5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本工作共分4期,第1期365日曆天;第2期365日曆天;第3期365日曆天;第4期365日曆天。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須登記有以下營業項目其中之一項:機械批發業(代碼:F113010)、電器批發業(代碼:F113020)、資訊軟體服(代碼:I301010)、資料處理服務業(代碼:I30102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代碼:I30103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代碼:CC01070)。(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營業稅繳款證明影本或所得稅繳款證明影本。
3.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
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
4.餘詳廠商投標須知附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或辦理過與本案(即時影像監視系統或監視影像)類似工作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處端正政風檢舉電話07-3214110或d05703@taipower.com.tw信箱。
2.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3.以上金額均含稅。
4.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為944,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為858,400元。
5.投標廠商於「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填入之標價係「不含營業稅」。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