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01100008 已決標公告

電腦及週邊等硬體設備維護服務工作(2年)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米豆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55,000
原始預算
$ 1,320,000
底價金額
$ 1,300,000
決標折數
88.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華夏
聯絡電話 (07)3214110#324
機關代碼 3.13.31.9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聯絡人 劉華夏
聯絡電話 (07)3214110#324
傳真號碼 (07)3129620
電子郵件信箱 u40300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22 08:00
開標時間 111/02/22 14:00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基於個案需要之考量收取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基於個案需要之考量收取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由甲方通知開工日起為期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公司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或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處端正政風檢舉電話07-3212967或高雄市郵政第32-71號信箱。 2.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3.以上金額均含稅。 4.投標廠商於「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填入之標價係「不含營業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22 08: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華夏
聯絡電話
(07)3214110#324
機關代碼
3.13.31.9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聯絡人
劉華夏
聯絡電話
(07)3214110#324
傳真號碼
(07)3129620
電子郵件信箱
u403004@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22 08:00
開標時間
111/02/22 14:00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基於個案需要之考量收取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基於個案需要之考量收取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二路3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由甲方通知開工日起為期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公司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或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處端正政風檢舉電話07-3212967或高雄市郵政第32-71號信箱。 2.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3.以上金額均含稅。 4.投標廠商於「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填入之標價係「不含營業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2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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