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00670019 已決標公告

69kV林邊~崁資線管路埋設工程(#16連接站~台17線間國道三平面道路段)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宏興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855,000
原始預算
$ 36,000,000
底價金額
$ 35,871,854
決標折數
99.9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巧
聯絡電話 (07)3214110#245
機關代碼 3.13.31.9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康平街一九二號
聯絡人 蕭巧
聯絡電話 (07)3214110#245
傳真號碼 (07)3129620
電子郵件信箱 u89876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0元
系統使用費 80元
文件代收費 40元
總計 9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7 09:00
開標時間 106/11/07 14:00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康平街一九二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康平街一九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特訂條款補則1.1.2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或乙等綜合營造業或(三)(1)專業營造業:其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書內專業工程項目需有「地下管線工程」項目,登記資本額之十倍需大於發包工程金額;(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組織規程影本)以資證明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工程不得使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訂資格。 2.本工程所稱之特訂條款係指下列文件:(1)特訂條款補則、(2)工程圖面目錄、(3)供給器材清單(含供給材料統計表)、(4)工期估計表、(5)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交付承攬工程工安風險評估區分等級評量表、(6)台灣電力公司供電處普查所屬單位承攬商履約應具備技術人力、施工機具查驗資料表、(7)台灣電力公司供電單位承攬商安全衛生輔導實施細則及工安相關要點、(8)高屏供電區營運處工地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示意圖、(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驗收程序、(10)其他履約文件。 3.本工程所稱之施工(工程)規範係指下列文件:(1)台灣電力公司供電區營運處土木工程施工規範(含總則篇、施工補充規範及附錄)、(2)台灣電力公司供電區營運處管路工程施工規範(含補充規範及附錄)、(3)施工綱要規範、施工說明書等(選用章節詳特訂條款)。 4.上述金額均含稅。 5.本處端正政風檢舉電話07-3212967或高雄市郵政第32-71號信箱。 6.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巧
聯絡電話
(07)3214110#245
機關代碼
3.13.31.9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康平街一九二號
聯絡人
蕭巧
聯絡電話
(07)3214110#245
傳真號碼
(07)3129620
電子郵件信箱
u89876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800元
系統使用費
80元
文件代收費
40元
總計
92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7 09:00
開標時間
106/11/07 14:00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康平街一九二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康平街一九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特訂條款補則1.1.2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電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或乙等綜合營造業或(三)(1)專業營造業:其專業營造業登記證書內專業工程項目需有「地下管線工程」項目,登記資本額之十倍需大於發包工程金額;(2)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組織規程影本)以資證明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工程不得使用政府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訂資格。 2.本工程所稱之特訂條款係指下列文件:(1)特訂條款補則、(2)工程圖面目錄、(3)供給器材清單(含供給材料統計表)、(4)工期估計表、(5)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交付承攬工程工安風險評估區分等級評量表、(6)台灣電力公司供電處普查所屬單位承攬商履約應具備技術人力、施工機具查驗資料表、(7)台灣電力公司供電單位承攬商安全衛生輔導實施細則及工安相關要點、(8)高屏供電區營運處工地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示意圖、(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驗收程序、(10)其他履約文件。 3.本工程所稱之施工(工程)規範係指下列文件:(1)台灣電力公司供電區營運處土木工程施工規範(含總則篇、施工補充規範及附錄)、(2)台灣電力公司供電區營運處管路工程施工規範(含補充規範及附錄)、(3)施工綱要規範、施工說明書等(選用章節詳特訂條款)。 4.上述金額均含稅。 5.本處端正政風檢舉電話07-3212967或高雄市郵政第32-71號信箱。 6.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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