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7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7 14: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萬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採購競爭秩序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後續履約品質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其他:履約期限
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的標準契約。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須知六十四、(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代碼:J101010)。(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1及切結書2。
(5)押標金。
(6)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之採購金額(未稅) 8,172,000元,預算金額(未稅) 7,405,000元。 3、填寫廠商投標標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及總價暨總標價均不含稅,投標廠商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投標須知六十七) 4、(1)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2)押標金有效期:至 116年1月16日。(投標須知35) (3)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投標須知24) 5、履約地點:本處轄區(台南市、嘉義縣市、雲林縣),(詳投標須知七十三及特訂條款第二條)。 6、本工作履約期限:116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契約第七條)。 7、現場規範說明請洽總務組王小姐,電話:06-6563711轉23311;疑義及異議受理部門:總務組蕭小姐,電話:(06)6563711分機23311。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9、本處對前項疑義之處理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10、投標廠商以電子領標,書面投標者,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投標須知七十七) 1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代之。 12、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廠商於開標時如為代理人請出示授權書,俾利進行優減及比減價流程。 13、乙方於契約期滿時,為避免無人清潔情事之發生,經雙方合意仍允許得標廠商繼續依原約條款履行,最長以1個月為限。另考量履約期間如有新加入辦公室、變電所需清潔或更改清潔週期需適度保留後續擴充,預估後續擴充金額為以不逾新臺幣15萬元(未稅)為上限。本案合計採購金額新臺幣817萬2,000元(未稅,含稅金額858萬600元)。 (投標須知六十二) 14、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招標機關廉政電話:06-6562730。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信箱:d48563@taipower.com.tw。 (2)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3)工作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台南市調查處,06-2988888,台南郵政60000號信箱。 嘉義市調查站,05-2778888,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 雲林縣調查站,05-5328888,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 嘉義縣調查站:05-3628888,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 (4)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 60000 號信箱。 台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2)27328888。檢舉信箱:台北市郵政 60000 號。 15、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其附件附表等相關文件。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1-06T01:48:53+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須知六十四、(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代碼:J101010)。(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1及切結書2。
(5)押標金。
(6)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