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98003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作投標須知六十二:本採購保留契約有效期限屆滿前向得標廠商增加人數之權利,以利辦理增補未估計健檢人數之名額,惟不得逾擴充金額新台幣81,000元(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本採購金額903,000元(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甲方通知檢查日起至 115 年 8 月 31 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本案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有關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醫療院所執照。
(2) 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暨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之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免納稅者則須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免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案業經權責主管核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3、投標廠商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招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詳投標須知67條)
4、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詳投標須知第24條)
5、檢查期間:本工作契約自甲方以書面通知日起至 115 年 8 月 31 日辦理檢查(由雙方協商檢查日期),餘詳本案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
6、檢查地點:
(1) 得標廠商之登記開業地址。
(2) 統由得標廠商負責於檢查當日免費來回接駁機關員工至檢查地點及機關指定之集合地點,前述接送之車輛應依相關法規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乘客責任險」,接送地點:雲林縣市、嘉義縣市、台南市等地點。
(3) 機關同仁選擇自行前往者,由廠商提供受檢者體檢當日免費停車服務。
(4) 廠商應明顯標示各檢查流程站別,並視需要張貼檢查說明,以保障檢查場所之隱密性及動線之流暢。
7、規範說明請洽本處工安組吳護理師,電話:06-6563711轉23113;疑義及異議受理部門:總務組効小姐,電話:(06)6563711分機23314。
8、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須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本處守衛室(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9、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代之。
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0、付款辦法:詳本案契約第五條
11、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本處政風電話及電子信箱:06-6562730;電子信箱:d485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臺南市調查處電話:06-2988888;檢舉信箱:臺南市郵政60000信箱。
(3)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2、本採購採單價決標(以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
13、其餘未盡事宜請詳本案投標須知、契約條款及其相關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