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總務組
電子郵件信箱
u980641@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50日曆天內一次交清(含本規範第四條及第五條),若有缺任一文件則視為交貨未完成,交貨後30日曆天內辦理驗收相關程序。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授權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請廠商投標時檢附本案電子領標憑據,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一、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926,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926,000元。
二、投標廠商標價(未稅)加計營業稅後超過本公告之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投標文件詳本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44點及本案採購規範等規定備具。
四、請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時間前寄(送)達投標文件,逾時送達者不予受理(以本處印時鐘收件時間為準)。
五、(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本處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2)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六、招標機關廉政熱線:本處政風組專線06-6562730、電子郵箱:d48563@taipower.com.tw.
七、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之受理電話(06)6563711#23314、傳真:(06)6565835、地址:台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八、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其繳款方式及有效期請詳本投標須知附加條款9.押標金。
九、本案採分段開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十、本案各項規定若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請詳旨案投標須知附加條款、採購規範、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及相關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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