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51400068 已決標公告

高壓電塔基礎安全評估委託技術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整合防災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50,000
原始預算
$ 3,500,000
底價金額
$ 3,276,001
決標折數
74.7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育蓁
聯絡電話 (06)6563711#23311
機關代碼 3.13.31.9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總務組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聯絡人 蕭育蓁
聯絡電話 (06)6563711#23311
傳真號碼 (06)6565835
電子郵件信箱 u98711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10/28
原公告日 114/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1/07 09:00
開標時間 114/11/07 13:3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期:訂約日起60日曆天內提送塔基之成果報告送甲方審查,第二期:如有塔基需進行補強改善工作,承攬商應於甲方通知後14 日曆天内完成相關工作。餘詳契約第二條及第七條之附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2.餘詳投標須知附件1(二)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所示。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因修正招標文件中之空白標單(新增詳細價目表),故延長等標期,並更新投標使用之綜合封截標日期,請有意投標之廠商重新領標。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之採購暨預算金額(未稅)3,333,333元。 3、填寫廠商投標標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及總價暨總標價均不含稅,投標廠商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投標須知第67條)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 者,依採購法第50 條第1 項規定,不予決標。(投標須知七十七) 5、履約地點:臺南市。 6、本工作履約期限: (一) 第一期:鐵塔基礎耐震能力詳評及安全評估工作 乙方需於訂約日起60 日曆天內提供每座塔基之成果報告一式兩份送甲方審查,倘甲方有審查意見,乙方需於7 日曆天內依甲方審查意見完成修訂提送成果,直至甲方通知審查合格。 (二) 第二期:補強方案規劃、金費概估及諮詢服務(上限為3座塔基) 如有塔基需進行補強改善工作,承攬商應提供後續補強方案規劃及經費概估,每座塔基補強改善規劃承攬商應於甲方通知後14日曆天内完成相關工作。(餘詳餘詳契約第二條及第七條之附件) 7、現場規範說明請洽土木組謝小姐,電話:06-6563711轉23631;疑義及異議受理部門:總務組蕭小姐,電話:(06)6563711分機23311。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9、本處對前項疑義之處理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10、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 1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代之。 12、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 廠商為決標對象。廠商於開標時如為代理人請出示授權書,俾利進行優減及比減價流程。 13、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本處:06-6563711#23620。 (2)本公司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本處:d48563@taipower.com.tw。 (3)臺南市調查處:電話:06-2988888、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14、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其附件附表等相關文件。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育蓁
聯絡電話
(06)6563711#23311
機關代碼
3.13.31.9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總務組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聯絡人
蕭育蓁
聯絡電話
(06)6563711#23311
傳真號碼
(06)6565835
電子郵件信箱
u987115@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10/28
原公告日
114/10/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1/07 09:00
開標時間
114/11/07 13:3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期:訂約日起60日曆天內提送塔基之成果報告送甲方審查,第二期:如有塔基需進行補強改善工作,承攬商應於甲方通知後14 日曆天内完成相關工作。餘詳契約第二條及第七條之附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2.餘詳投標須知附件1(二)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所示。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因修正招標文件中之空白標單(新增詳細價目表),故延長等標期,並更新投標使用之綜合封截標日期,請有意投標之廠商重新領標。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之採購暨預算金額(未稅)3,333,333元。 3、填寫廠商投標標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及總價暨總標價均不含稅,投標廠商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投標須知第67條) 4、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 者,依採購法第50 條第1 項規定,不予決標。(投標須知七十七) 5、履約地點:臺南市。 6、本工作履約期限: (一) 第一期:鐵塔基礎耐震能力詳評及安全評估工作 乙方需於訂約日起60 日曆天內提供每座塔基之成果報告一式兩份送甲方審查,倘甲方有審查意見,乙方需於7 日曆天內依甲方審查意見完成修訂提送成果,直至甲方通知審查合格。 (二) 第二期:補強方案規劃、金費概估及諮詢服務(上限為3座塔基) 如有塔基需進行補強改善工作,承攬商應提供後續補強方案規劃及經費概估,每座塔基補強改善規劃承攬商應於甲方通知後14日曆天内完成相關工作。(餘詳餘詳契約第二條及第七條之附件) 7、現場規範說明請洽土木組謝小姐,電話:06-6563711轉23631;疑義及異議受理部門:總務組蕭小姐,電話:(06)6563711分機23311。 8、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9、本處對前項疑義之處理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10、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 1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代之。 12、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 廠商為決標對象。廠商於開標時如為代理人請出示授權書,俾利進行優減及比減價流程。 13、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本處:06-6563711#23620。 (2)本公司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本處:d48563@taipower.com.tw。 (3)臺南市調查處:電話:06-2988888、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14、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及其附件附表等相關文件。 *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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