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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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二條:
本案經甲乙雙方合意得擴充履約期限為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為契約交辦期限,或執行至交辦總工作款已達契約金額為契約期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合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為契約交辦期限或執行至交辦總工作款已達契約金額應停止交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級以上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以上檢附該業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及承攬(辦)工程手冊)。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之採購暨預算金額(未稅)6,000,000元。
3、填寫廠商投標標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及總價暨總標價均不含稅,投標廠商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投標須知第67條)
4、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5、工作地點:雲林縣轄區 。
6、本工作契約期限: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為契約交辦期限或執行至交辦總工作款已達契約金額應停止交辦。
7、本工作特訂條款第一章13.4已明訂「本工作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
8、現場規範說明請洽總務組鄭先生,電話:06-6563711轉23309;疑義及異議受理部門:總務組蕭小姐,電話:(06)6563711分機23311。
9、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10、本處對前項疑義之處理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1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截止收件時間代之。
12、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價之權利。
13、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6321或02-2366-7364;本處:06-6563711#23620。
(2)本公司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本處:d48563@taipower.com.tw。
(3)臺南市調查處:電話:06-2988888、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雲林縣調查站:05-5328888、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
(4)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4、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及其附件附表等相關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