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0301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履約期限
由甲方通知開工,分為3期, 第1期:40日曆天;第2期:40日曆天;第3期:60日曆天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詳本案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資格:依第(二)款辦理:
(二)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附加說明
訪客須出示施打3劑疫苗之實體或數位證明,如無法提出疫苗施打相關證明者,則須提供3日內快篩陰性或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經確認後始得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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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告之標案名稱受限於欄位限填40個字元,故並未完整,本案完整標案名稱為「161kV嘉義~新營紅白線#9-1塔新建及#9、#20~#22、#47鐵塔改建工程」。
2、上述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均含稅。
3、投標廠商總標價應含稅報價,依法令規定具免稅身分者該加值型營業稅項目報價為零,該類廠商參與投標時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
4、廠商總標價(含稅)勿超過本公告之預算金額(含稅),如超過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5、(1)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2)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至開價格標日次日長五十日。
6、本案證件繳驗請詳投標須知第14條第1款。
7、本工程地點:嘉義縣、市。
8、本工程期限:本工程分3工期,餘詳本案特訂條款七、工程期限,其簡要如下:本工程開工日預計為111年9月停電施工,惟須配合本公司調度處核准停電時間為主,由甲方通知開工,並依每期工期施作塔號不同,分別為第1期:新設#9-1及#9增設下拉橫擔工程,40日曆天;第2期:#9-1引下線及#47換相工程,40日曆天;第3期:#20~#22鐵塔改建工程,60日曆天,原則上乙方應依第1期→第2期→第3期順序施工。
9、本特訂條款六、報價及付款(八)訂有「本工程已預估物價漲跌因素,故工程款不隨物價指數調整。」。
10、工程概要:詳特訂條款第四條,其簡述如下:
本工程將分為3期施工:第1期:新設#9-1(JP-FB型17.5M)以直通方式裝置(耐張型)、增設#9下拉礙子串。第2期:將#9-1直通改接為連接站引下線及#47換相(需待電纜延放及終端裝設完畢後即可施作)。第3期:汰換#20~#22鐵塔改建工程。
11、本案履約應具備之技術人力、施工機具及安全衛生護具等請詳「本公司供電單位承攬商安全衛生輔導施行細則」承攬商履約查驗資料表。
12、本案規範說明請洽本處線路組電話:06-6563711轉23221林先生;疑義及異議受理部門:總務組方小姐,電話:(06)6563-711分機23311。
13、(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2)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3)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4、投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本處對前項疑義之處理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15、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或開標時未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16、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詳投標須知三十一、(十一))
(1)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本處政風電話:06-6562730;檢舉信箱:d485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a.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臺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6-2988888,檢舉信箱: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b.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嘉義市調查站檢舉電話:05-2778888,檢舉信箱: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嘉義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5-3628888,檢舉信箱: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
(3)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7、本案採購金額暨預算金額(未稅)25,000,000元。
18、其餘未盡事宜請詳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補充說明、一般條款、本公司安全衛生輔導安全施行細則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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