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51000065 已決標公告

111及112年度本處轄屬系統保全服務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南市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760,000
原始預算
$ 12,600,000
底價金額
$ 11,7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方秀玉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1
機關代碼 3.13.31.9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聯絡人 方秀玉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1
傳真號碼 (06)6565835
電子郵件信箱 u40301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投標須知六十二: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年限最長以半年為限,如有新變電所加入或其他增購需求,預計擴充金額1,050,000元(含稅)、1,000,000元(未稅) ;故本案採購金額為13,650,000元(含稅)、13,000,000元(未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08 09:30
開標時間 110/10/08 10: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0時至112年12月31日24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詳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證明。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內政部保全許可證明文件。 4、保全業公會會員證。 5、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6、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公告異動工作說明書及影像設備規範。 ************************************************************************** 1.上述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13,000,000元;預算金額(未稅)12,000,000元。 3.填寫標價清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複價及總標價均不含營業稅,且總標價(未稅)勿高於本案預算金額(未稅)。若總標價(未稅)超過預算者(未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5.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6.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餘詳投標須知二十四。報價有效期亦同。 7.押標金有效期: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報價有效期長90日。投標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者,其所繳納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一併延長之。 8.本案證件繳驗:請詳投標須知六十四各項。 9.本工作地點:本處轄區(詳工作說明書二)。 10.本工作期限:詳工作說明書四、工作期限,其簡要如下: (1)施工期限:決標後由乙方排定施工預定進度表送甲方核准,於規定開工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系統保全設備之設計安裝,如逾期未完成者,則依本工作說明書條款六、罰款處理:4.辦理。 (2)保全防護服務期限:經保全系統施工檢查合格,系統保全服務起始日自民國111年1月1日0時起,至截止日民國112年12月31日24時止(台澎海纜台灣端口湖機房及北港~澎湖、四湖一、二路#37連接站得提早於110年10月1日0時起開始使用,110年10-12月費用於111年與其他項目一起核銷)。 11.現場規範說明請洽本處變電組謝先生,電話:06-6563711轉412。 12.(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本處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2)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3.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2)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3)發包單位政風電話:06-6562730;電子郵箱:d48563@taipower.com.tw (4)招標機關所在地之檢舉電話:臺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6-2988888;檢舉信箱: 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14.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服務契約、投標須知、工作說明書及其附件等相關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08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方秀玉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1
機關代碼
3.13.31.9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聯絡人
方秀玉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1
傳真號碼
(06)6565835
電子郵件信箱
u40301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投標須知六十二: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年限最長以半年為限,如有新變電所加入或其他增購需求,預計擴充金額1,050,000元(含稅)、1,000,000元(未稅) ;故本案採購金額為13,650,000元(含稅)、13,000,000元(未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0/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0/08 09:30
開標時間
110/10/08 10: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0時至112年12月31日24時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詳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證明。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內政部保全許可證明文件。 4、保全業公會會員證。 5、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6、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次公告異動工作說明書及影像設備規範。 ************************************************************************** 1.上述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13,000,000元;預算金額(未稅)12,000,000元。 3.填寫標價清單時,請注意其分項單價、複價及總標價均不含營業稅,且總標價(未稅)勿高於本案預算金額(未稅)。若總標價(未稅)超過預算者(未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5.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6.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餘詳投標須知二十四。報價有效期亦同。 7.押標金有效期: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報價有效期長90日。投標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者,其所繳納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一併延長之。 8.本案證件繳驗:請詳投標須知六十四各項。 9.本工作地點:本處轄區(詳工作說明書二)。 10.本工作期限:詳工作說明書四、工作期限,其簡要如下: (1)施工期限:決標後由乙方排定施工預定進度表送甲方核准,於規定開工日起15日曆天內完成系統保全設備之設計安裝,如逾期未完成者,則依本工作說明書條款六、罰款處理:4.辦理。 (2)保全防護服務期限:經保全系統施工檢查合格,系統保全服務起始日自民國111年1月1日0時起,至截止日民國112年12月31日24時止(台澎海纜台灣端口湖機房及北港~澎湖、四湖一、二路#37連接站得提早於110年10月1日0時起開始使用,110年10-12月費用於111年與其他項目一起核銷)。 11.現場規範說明請洽本處變電組謝先生,電話:06-6563711轉412。 12.(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本處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2)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3.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2)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廉政電子信箱:d05703@taipower.com.tw. (3)發包單位政風電話:06-6562730;電子郵箱:d48563@taipower.com.tw (4)招標機關所在地之檢舉電話:臺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6-2988888;檢舉信箱: 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14.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服務契約、投標須知、工作說明書及其附件等相關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0/0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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