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51000056 已決標公告

廢礙子、避雷器、比壓器及開關座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勞務性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帥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89,965
原始預算
$ 1,323,000
底價金額
$ 1,246,770
決標折數
95.4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方秀玉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1
機關代碼 3.13.31.9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聯絡人 方秀玉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1
傳真號碼 (06)6565835
電子郵件信箱 u40301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11 09:30
開標時間 110/08/11 15: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交辦分批清理,以決標後360日曆天為原則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七條: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ZZ99999。(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一般事業廢棄物投標廠商須具有下列資格文件: 應檢附經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檢核認可之證明文件(檢核有效日期至少應大於2個月)並登載有廢棄物種類D-2527、D-2508及D-2510項目。得標商得自行清除廢棄物、委託合法運輸業或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代為清除,另應檢附委託清除機構之委託書及該清除機構之許可證件。廠商於辦理增資等變更等登記手續期間,如因原證件隨案送審致無證件可繳驗時,應提送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1,260,000元;預算金額(未稅)1,260,000元。 3、總標價(未稅)超過預算(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詳投標須知第六條) 4、本案工作地點:嘉南供電區營運處台南市鹽水區、山上區倉庫及柳營區等倉庫。 5、本工作期限:依甲方交辦分批清理,以決標後360日曆天為原則。(餘詳工作說明第三條) 6、現場規範說明請洽本處總務組 電話:(06)6563711轉313莊小姐(如需現勘請事先電話通知)。 7、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本處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8、本案工作說明第十一條規定本案契約價金不隨物價指數調整,訂約後得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整單價。 9、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價之權利。(詳投標須知第三十一條) 10、本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投標須知第二十六條) 11、進行廢礙子清除作業時,為避免粉塵逸散致舉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等法規之情事,清除作業應於清運車輛到達倉庫後,應立即將廢礙子等事業廢棄物清運載離現場,不得以機具將廢礙子夾碎之礫料堆置於現場。違者處以罰款新台幣5,000元。(詳本案工作說明) 12、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及電子郵箱:02-23667364,d05703@taipower.com.tw。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6-6562730,d485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3、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契約條款、投標須知及工作說明等相關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11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方秀玉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1
機關代碼
3.13.31.9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聯絡人
方秀玉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1
傳真號碼
(06)6565835
電子郵件信箱
u40301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元
總計
4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11 09:30
開標時間
110/08/11 15:30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交辦分批清理,以決標後360日曆天為原則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七條: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ZZ99999。(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其他:一般事業廢棄物投標廠商須具有下列資格文件: 應檢附經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檢核認可之證明文件(檢核有效日期至少應大於2個月)並登載有廢棄物種類D-2527、D-2508及D-2510項目。得標商得自行清除廢棄物、委託合法運輸業或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代為清除,另應檢附委託清除機構之委託書及該清除機構之許可證件。廠商於辦理增資等變更等登記手續期間,如因原證件隨案送審致無證件可繳驗時,應提送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未稅)1,260,000元;預算金額(未稅)1,260,000元。 3、總標價(未稅)超過預算(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詳投標須知第六條) 4、本案工作地點:嘉南供電區營運處台南市鹽水區、山上區倉庫及柳營區等倉庫。 5、本工作期限:依甲方交辦分批清理,以決標後360日曆天為原則。(餘詳工作說明第三條) 6、現場規範說明請洽本處總務組 電話:(06)6563711轉313莊小姐(如需現勘請事先電話通知)。 7、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本處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8、本案工作說明第十一條規定本案契約價金不隨物價指數調整,訂約後得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整單價。 9、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減及比價之權利。(詳投標須知第三十一條) 10、本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止。(投標須知第二十六條) 11、進行廢礙子清除作業時,為避免粉塵逸散致舉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等法規之情事,清除作業應於清運車輛到達倉庫後,應立即將廢礙子等事業廢棄物清運載離現場,不得以機具將廢礙子夾碎之礫料堆置於現場。違者處以罰款新台幣5,000元。(詳本案工作說明) 12、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及電子郵箱:02-23667364,d05703@taipower.com.tw。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6-6562730,d485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3、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案契約條款、投標須知及工作說明等相關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1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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