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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履約期限
計3項分項工程,甲方通知開工起各50、30、70日曆天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詳本案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資格:依第(二)款辦理:
(二)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等網站)。(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無效標。)
3.檢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1.上述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1)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2)以銀行開發或個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至開價格標日次日長五十日。
3.本案證件繳驗請詳投標須知第14條第1項。
4.本工程地點:雲林縣、嘉義縣(市)。
5.本工程期限:請詳本案特訂條款七、工程期限,其概述如下:
工程施工部分:自決標日起預計6個月內分別由甲方通知開工,第一項工期:自開工日起50日曆天(含停電工期)內完成;第二項工期:自開工日起30日曆天(含停電工期)內完成;第三項工期:自開工日起70日曆天內完成。
6.本工程分三項工程交辦施工,每項工程完工後乙方應辦妥一切手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分2期核付工程款:
(1)第一期:北港~台西#28、#29(雲林~台西線#117、#118)腐塔更換工程及嘉民~斗工紅線(嘉民~雲林)#50鐵塔改建工程完工後。(含施工費及稅什費)
(2)第二期:民雄~虎尾#51~#72(豐田~虎尾#6~#27)拆除工程完工後。(含施工費及稅什費)
(3)上開2期工程款均依詳細價目表內壹施工費實作數量結算;第玖項稅什費依第壹項施工費實作合計金額與原約金額之百分比計價。
(4)各分項工程需配合停電時程安排施工,完工先後時程不定,上述2期工程款可依先後完工順序辦理核付,惟後期核付者應與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內第貳~捌項次併總驗收合格後一次給付。
7.工作概要:詳本案特訂條款第四條,其概述如下:
(1)161kV北港~台西線#28、#29(雲林~台西線#117、#118)腐塔更換。
(2)161kV嘉民~斗工紅線(嘉民~雲林線)#50鐵塔改建。
(3)69kV民雄~虎尾線#51~#72(豐田~虎尾線#6~#27)拆除。
8.本案履約應具備之技術人力、施工機具及安全衛生護具等請詳「本公司供電單位承攬商安全衛生輔導施行細則」承攬商履約查驗資料表。
9.本案規範說明請洽本處線路組,電話:06-6563711轉221楊先生。
10.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詳投標須知三十一、(十一)
(1)本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A.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
臺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6-2988888,檢舉信箱: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B.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
雲林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5-5328888,檢舉信箱: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
嘉義市調查站檢舉電話:05-2778888,檢舉信箱: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
嘉義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5-3628888,檢舉信箱: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
11.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新臺幣3,040萬元,不含稅之預算金額新臺幣3,040萬元。
12.其他未盡事宜請詳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一般條款、本公司安全衛生輔導安全施行細則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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