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78619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履約期限
工作第一次交辦開工日,交辦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授權主管核定之標準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1.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以上金額均含稅,本案未稅採購金額4,000,000元,未稅預算金額4,000,000元。
3.(1)廠商投標之總標價請以未含加值型營業稅報價,其報價之總標價勿高於本案預算金額(未稅)。若總標價(未稅)超過本案預算金額(未稅)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2)屆時如須依採購法第53條進行減價、比減價格,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
4.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5.工作地點:嘉義段轄區(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市、台南市境內)。
6.現場規範說明請洽嘉義分隊何彥廷,電話:(05)279-1290。
7.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金融機構帳號:投標廠商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a‧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
收款帳號:9304-4850900049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b‧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
收款帳號:8278-4850900049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8.本案不隨物價指數調整工作款,餘參閱本工作特訂條款十一。
9.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0.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11.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12.檢舉受理單位: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2)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嘉南供電區營運處政風組:06-6562730,檢舉信箱:d48563@taipower.com.tw
(3)調查機關:
a.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
臺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6-2988888,信箱: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b.工作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
臺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6-2988888,信箱: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嘉義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5-3628888,信箱: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
嘉義市調查站檢舉電話:(05)2773345,信箱: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 雲林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5)5327661,信箱: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
南投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49)2222530,信箱: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
(4)法務部廉政署:
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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