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1777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開標地點
本處開標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守衛室(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履約期限
決標之次日起90日曆天內通知開工,開工日起140個工作天完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詳本案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資格:依第(三)款辦理:
■(三)詳特訂條款第三條。
三、廠商資格:
(一)政府核准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營業項目代碼為E603040之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等網站)。(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無效標)。
(3)檢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1.上述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投標廠商總標價應包含加值型營業稅報價,依法令規定具免稅身分者該加值型營業稅項目報價為零,該類廠商參與投標時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
3.廠商總標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勿超過本公告之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如超過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採電子領標,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領取。
5.(1)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2)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至開價格標日次日長五十日。
6.本案證件繳驗請詳投標須知第14條第1項各款。
7.本工程地點:
(一)台南P/S 台南市東區仁和路97號TEL:06-2891826
(二)安南P/S 台南市安南區中華北路一段500號TEL:06-2589587
8.本工程期限:決標之次日起90日曆天內由甲方通知開工,自工程開工日起140個工作天內完成設備製造及現場安裝施作,餘詳特訂條款七.工程期限及罰款。
9.本工程概要:
(一)汰換二所消防栓、消防水管路、消防水帶及瞄子。
(二)拆除二所既有消防栓(含底閥/座),原消防栓孔使用不銹鋼盲蓋(厚度至少5mm)及不銹鋼螺絲封蓋。
(三)汰換二所消防泵浦,直接由新汰換消防泵浦出水連通新設消防管路。
(四)台南P/S水帶箱汰換4具、整修5具,安南P/S水帶箱整修9具。
(五)台南P/S增設搬運道路2處,安南P/S增設搬運道路1處。
(六)新設消防管路完成後,管路須加裝自動安全洩壓閥元件。
(七)繪製本工程之設計平面圖,需經消防設備師(附證明文件正本,如為影本須與正本相符並蓋章證明)簽證認可,送甲方審查。
(八)消防水管施工分為非埋設管路(簡稱明管)及埋設管路(簡稱暗管)施工方式,新設管路、消防栓、閘閥等設備可參考附圖一、二-變電所〝消防栓及管路平面示意圖〞,並依甲方認可後之圖面標示位置施工。
10.本案特訂條款十五(一)訂有「本工程款不隨物價指數調整,投標廠商於投標前應審慎考慮工人短缺、工資、物價上漲及現場環境因素,將影響預估於報價成本內,興工過程中不可再以上述因素為由,申請展延工期及要求額外補償費」。
11.本案履約應具備之技術人力、施工機具及安全衛生護具等請詳「本公司供電單位承攬商安全衛生輔導施行細則」承攬商履約查驗資料表。
12.本案規範說明請洽本處變電組電話:06-6563711轉411 王先生。
13.(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本處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2)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日起5日內前,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本處以書面答復前項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15.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或開標時未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16、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詳投標須知第31條第11項)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2)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6)656-2730,d48563@taipower.com.tw
(3)調查機關:
a.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台南市調查處,(06)298-8888,台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b.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台南市調查處,(06)298-8888,台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4)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7.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9,500,000元;不含稅之預算金額9,500,000元。
18.其餘未盡事宜請詳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一般條款、本公司安全衛生輔導安全施行細則、及其相關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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