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50770040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嘉義分隊轄內鐵塔油漆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瑞新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110,000
原始預算
$ 9,410,522
底價金額
$ 9,200,000
決標折數
99.0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代碼 3.13.31.9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3 - 油漆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琬渝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4
機關代碼 3.13.31.9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聯絡人 楊琬渝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4
傳真號碼 (06)6565835
電子郵件信箱 u41777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8 17:00
開標時間 108/01/09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肆拾貳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3個月內通知開工,開工日起110工作天內完成施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詳本案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資格:依第(三)款辦理: ■(三)政府登記合格之油漆業。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等網站)。(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無效標)。 (3)檢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更新投標廠商聲明書版本* 1.上述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投標廠商總標價應包含加值型營業稅報價,依法令規定具免稅身分者該加值型營業稅項目報價為零,該類廠商參與投標時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 3.廠商總標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勿超過本公告之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如超過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證件繳驗請詳投標須知第14條第1項各款。 5.本案採電子領標,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領取。 6.(1)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2)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至開價格標日次日長五十日。 7.本工程地點:嘉義縣、雲林縣。 8.本工程期限:詳特訂條款第5條,其摘要如下: 5.1.1.本工程於決標後,由甲方函送監造計畫,得標廠商應於文到次日起14日曆天內【以郵戳為憑】,提報各項計畫供本處工程監造部門審查。 5.1.2.乙方須於油漆送試次日起15日曆天內,備妥承攬本工程應具備之技術人力、施工機具、安全護工具等履約查驗資料表(詳本契約供電單位承攬商安全衛生輔導施行細則附件一),以書面通知甲方派員查驗。 5.2.1.本工程決標次日起第7日曆天即為油漆備料開工日,乙方交貨期限為備料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將契約規定之油漆全數送嘉義分隊指定場所。 5.2.7.油漆抽樣送試次日起40日曆天內(含),應將合格試驗報告併文郵寄甲方。 5.3.1.乙方於油漆送試經審查合格後15日曆天內,至嘉義分隊協商施工日期、施作線路名稱及塔號,訂定施工預定進度計畫表。預定開工日為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由甲方通知開工,,並應於開工日起110工作天內完成施工。 9.本工程施工人力已考量工資波動因素,故不隨物價指數變動而調整契約價金。 10.工程概要:3.2.本工程共計施作鐵塔67座(包含電纜台架4組),其中161kV北港~四湖一、二路#53~#54、#54電纜台架採C3塗裝系統,其餘63座採C5塗裝系統,每座鐵塔分別依塗裝系統需求進行塗裝,合計油漆面積24,073m2,底漆油漆面積22,819 m2,其餘中塗漆漆油漆面積24,073m2,面漆油漆面積24,073m2共兩道,鐵塔除銹3,590m2,清水擦拭殘留漆膜1,255m2,所用之油漆及調薄劑均由乙方帶料供給。 11.本案履約應具備之技術人力、施工機具及安全衛生護具等請詳「本公司供電單位承攬商安全衛生輔導施行細則」承攬商履約查驗資料表。 12.本案規範說明請洽本處嘉義分隊,電話:05-2791290李先生。 13.(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本處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2)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處以書面答復前項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15.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或開標時未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16.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詳投標須知第31條第11項)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嘉南供電區營運處政風組:06-6562730 檢舉信箱:d485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A)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 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B)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台南市調查處、06-2988888 (C)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嘉義縣調查站05-3628888、雲林縣調查站05-5328888 (3)招標機關之上級機關採購稽核小組為: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5)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6.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8,962,402元;預算金額(不含稅)8,962,402元。 17.其餘未盡事宜請詳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補充說明、一般條款、本公司安全衛生輔導安全施行細則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9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琬渝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4
機關代碼
3.13.31.9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聯絡人
楊琬渝
聯絡電話
(06)6563711#314
傳真號碼
(06)6565835
電子郵件信箱
u41777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8 17:00
開標時間
108/01/09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本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肆拾貳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3個月內通知開工,開工日起110工作天內完成施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適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詳本案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資格:依第(三)款辦理: ■(三)政府登記合格之油漆業。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等網站)。(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無效標)。 (3)檢附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更新投標廠商聲明書版本* 1.上述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投標廠商總標價應包含加值型營業稅報價,依法令規定具免稅身分者該加值型營業稅項目報價為零,該類廠商參與投標時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 3.廠商總標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勿超過本公告之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如超過者為無效標,不予減價機會。 4.本案證件繳驗請詳投標須知第14條第1項各款。 5.本案採電子領標,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在投標截止日前,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領取。 6.(1)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2)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至開價格標日次日長五十日。 7.本工程地點:嘉義縣、雲林縣。 8.本工程期限:詳特訂條款第5條,其摘要如下: 5.1.1.本工程於決標後,由甲方函送監造計畫,得標廠商應於文到次日起14日曆天內【以郵戳為憑】,提報各項計畫供本處工程監造部門審查。 5.1.2.乙方須於油漆送試次日起15日曆天內,備妥承攬本工程應具備之技術人力、施工機具、安全護工具等履約查驗資料表(詳本契約供電單位承攬商安全衛生輔導施行細則附件一),以書面通知甲方派員查驗。 5.2.1.本工程決標次日起第7日曆天即為油漆備料開工日,乙方交貨期限為備料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將契約規定之油漆全數送嘉義分隊指定場所。 5.2.7.油漆抽樣送試次日起40日曆天內(含),應將合格試驗報告併文郵寄甲方。 5.3.1.乙方於油漆送試經審查合格後15日曆天內,至嘉義分隊協商施工日期、施作線路名稱及塔號,訂定施工預定進度計畫表。預定開工日為決標日之次日起3個月內,由甲方通知開工,,並應於開工日起110工作天內完成施工。 9.本工程施工人力已考量工資波動因素,故不隨物價指數變動而調整契約價金。 10.工程概要:3.2.本工程共計施作鐵塔67座(包含電纜台架4組),其中161kV北港~四湖一、二路#53~#54、#54電纜台架採C3塗裝系統,其餘63座採C5塗裝系統,每座鐵塔分別依塗裝系統需求進行塗裝,合計油漆面積24,073m2,底漆油漆面積22,819 m2,其餘中塗漆漆油漆面積24,073m2,面漆油漆面積24,073m2共兩道,鐵塔除銹3,590m2,清水擦拭殘留漆膜1,255m2,所用之油漆及調薄劑均由乙方帶料供給。 11.本案履約應具備之技術人力、施工機具及安全衛生護具等請詳「本公司供電單位承攬商安全衛生輔導施行細則」承攬商履約查驗資料表。 12.本案規範說明請洽本處嘉義分隊,電話:05-2791290李先生。 13.(1)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本處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 (2)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14.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本處以書面答復前項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15.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或第57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或開標時未派代表到場者,視同放棄。但投標廠商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其不影響該廠商成為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者,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16.本案檢舉機關之聯絡資訊:(詳投標須知第31條第11項) (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嘉南供電區營運處政風組:06-6562730 檢舉信箱:d48563@taipower.com.tw (2)調查機關: (A)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 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B)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台南市調查處、06-2988888 (C)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嘉義縣調查站05-3628888、雲林縣調查站05-5328888 (3)招標機關之上級機關採購稽核小組為: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5)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16.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8,962,402元;預算金額(不含稅)8,962,402元。 17.其餘未盡事宜請詳本案投標須知、特訂條款補充說明、一般條款、本公司安全衛生輔導安全施行細則及其他相關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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