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605042@taipower.com.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數量依實作實算為準,最高不逾採購金額;本處得視實際需要保留增購權利,向得標廠商增減契約數量並依實作實算計算,且依原契約單價、交貨期限辦理,屆時按實際交貨數量辦理驗收與結算付款,擴充金額上限為契約金額10%,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為268,565元(未稅);281,993元(含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本處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本處守衛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定標準規範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無效)。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但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268,565元;預算金額(不含稅)244,150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載(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它
一、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106年11月30日17時00分前寄送達,逾時送達不予受理。
二、截開標日如逢颱風假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同時間舉行。屆時如須減價或比減價,廠商如未到場視同放棄權利。
三、本案各項規定若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依採購法辦理。
四、廉政熱線:台電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政風組專線06-6562730。
五、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48563@taipower.com.tw.
六、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異議之受理電話(06)6563711傳真:(06)6565835地址:台南市新營區太子路137號。
七、 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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